取保候审保释金退还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07 01:11:15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取保候审保释金其实就是真正意义上保证金,假如保证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犯法或者没有任何犯罪过程,这个时候就会退还保证金。那么对于取保候审保释金的退还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取保候审保释金退还流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取保候审保释金退还流程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保释金怎么交纳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逮捕

  三、保释金不能退回的情况

  1、对于保证金是否退还问题,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如在取保候审期间 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属于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

  2、对于保证金退还的问题,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调解成功,被害人不要求追究被害人刑事责任,那么此时公安机关就应对该案件撤案,同时将保证金退还给嫌疑人。如果未调解成功或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件,,就可以到公安机关要求退还保证金。
另外取保候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退还保证金:

  (1)期限届满时,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同时决定退还保证金。

  (2)在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消失而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同时决定退还保证金。

,在执行逮捕时,应当同时决定退还保证金。

  (4)虽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属于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在接到判决书后立即退还保证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取保候审保释金退还流程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保释金只是起到一个保证的作用,犯罪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这个保释金就会全部依法归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