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宽松的版权法更有助于商业意识
发布时间:2020-12-22 04:08:15
让人不会费解和感到争议的法律会鼓励本土创业企业和外国投资。
对爱尔兰版权法感兴趣的大多数人都认同意一件事情:这部法律需要改变。
目前爱尔兰政府已经听取了这方面的担忧,企业、就业和创新部长Richard Bruton在其任职早期就宣布,他会鼓动审查版权法,现在审查正在进行中。
其中最有力的理由(负责创新和就业的部长卷入其中的原因)是因为经过深思熟虑的版权法能够更有利于商业发展。
而且,让人不会费解和感到争议的法律会鼓励创业和本土创业企业,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
在当前法律下,从刚起步的小型企业到谷歌等大企业对这部法例的不同方面都存在争议,包括这部法律缺乏类似于美国的“合理使用”章节,使得某些类别的业务很难开展。特别是,各类互联网和以数据为中心的企业在爱尔兰不会冒险从事任何高层次的工作,因为他们认为现行法律具有风险。
另一方面,诸如音乐部门等行业认为,任何变化都会弱化音乐等版权材料的保护,并指出默示的支持(或漠不关心)是其行业的噩梦,诸如免费的音乐在线共享。
最近爱尔兰律师协会主办的一场为期半天的研讨会(部分经费由谷歌资助)上提出了各种观点。
不知道研讨会的与会者是否会有一个接下来要如何做的清晰思路。但这次研讨会为关心这一问题的人们提供了生动的关切、希望和优先意识。
其中最有趣的演讲者是Peter Jaszi教授,他是华盛顿美国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内和国际版权法的专家。
他在研讨会上热情的介绍了合理使用原则,他将其称之为美国文化和经济发展的真正引擎。
他甚至认为合理使用原则是加速美国创新产业和经济发展的“秘密武器”。
他特别指出,像电影、出版和软件之类的产业不可能具有现有的规模或者现有的实力,如果他们未曾“充分利用合理使用原则”的话,特别是那些年轻的公司。
另一方面,比较成熟的行业和企业往往不喜欢合理使用原则,因为这会让具有创新性的年轻企业戳痛他们的软肋。
但他表示,美国法院一直认为合理使用方法能鼓励创造力和行业发展,对诉讼中的这一原则多半持正面态度。
在美国,合理使用是有限制条件的,即版权材料的使用必须具备“改造作用”,必须对该材料具有“改换意图”,并且对新的受众带来显著的价值。
换句话说,他指出,“合理使用不是一张空白支票。合理使用不是对窃取行为的许可,而是对某种程度上创造力的许可。”
合理使用原则对软件、硬件和电子行业尤为重要。它对企业“逆向工程”软件(分解设备的程序或零部件以了解其运作方式,然后利用部分或所有的功能,用不同的方式设计出一套产品或应用程序)的权利给予保护。
如果没有上述权利,现代科技产业可能会被对其产出的各个方面具有权利的垄断企业所主导,排除竞争以及相关产品和功能的开发,并让消费者为每样新产品付出溢价。
“小创造者”(简写为艺术家、摄影师、作家和音乐家等)在研讨会上就合理使用原则会允许其作品被使用表示出担心。但像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法律系的版权专家Martin Senftleben教授等演讲者试图平息这种担忧。
“小创新者能从中获益。比如,很多人现在不使用版权材料,因为他们担心侵犯版权。”
欧洲立法层面正在考虑所有这些问题,他指出,“欧洲合理使用制度比美国的更加灵活”并且还就作品被采样的那些人给予“合理补偿”进行了探讨。
都柏林大学法学讲师TJ McIntyre以及本此研讨会的组织者指出,爱尔兰可以为小创新者建立小型的知识产权申索法庭。
爱尔兰版权协会的律师兼共同创办人Linda Scales哀叹道“围绕版权的任何争论都缺乏日期”,她认为,现在需要一套新的基本法,而不是对现有爱尔兰法律的拼凑。
幸运的是,像此类关注创新、信息和互联网的研讨会将会更加公开的发表问题,并向爱尔兰政府的版权审查组织提交意见书。
出席此类研讨会的任何人至少了解了版权法的变革可能会将爱尔兰转变到新的技术前景中,并且对此领域有兴趣的人们可以进行关注。(编译自irishtimes.com)
对爱尔兰版权法感兴趣的大多数人都认同意一件事情:这部法律需要改变。
目前爱尔兰政府已经听取了这方面的担忧,企业、就业和创新部长Richard Bruton在其任职早期就宣布,他会鼓动审查版权法,现在审查正在进行中。
其中最有力的理由(负责创新和就业的部长卷入其中的原因)是因为经过深思熟虑的版权法能够更有利于商业发展。
而且,让人不会费解和感到争议的法律会鼓励创业和本土创业企业,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
在当前法律下,从刚起步的小型企业到谷歌等大企业对这部法例的不同方面都存在争议,包括这部法律缺乏类似于美国的“合理使用”章节,使得某些类别的业务很难开展。特别是,各类互联网和以数据为中心的企业在爱尔兰不会冒险从事任何高层次的工作,因为他们认为现行法律具有风险。
另一方面,诸如音乐部门等行业认为,任何变化都会弱化音乐等版权材料的保护,并指出默示的支持(或漠不关心)是其行业的噩梦,诸如免费的音乐在线共享。
最近爱尔兰律师协会主办的一场为期半天的研讨会(部分经费由谷歌资助)上提出了各种观点。
不知道研讨会的与会者是否会有一个接下来要如何做的清晰思路。但这次研讨会为关心这一问题的人们提供了生动的关切、希望和优先意识。
其中最有趣的演讲者是Peter Jaszi教授,他是华盛顿美国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内和国际版权法的专家。
他在研讨会上热情的介绍了合理使用原则,他将其称之为美国文化和经济发展的真正引擎。
他甚至认为合理使用原则是加速美国创新产业和经济发展的“秘密武器”。
他特别指出,像电影、出版和软件之类的产业不可能具有现有的规模或者现有的实力,如果他们未曾“充分利用合理使用原则”的话,特别是那些年轻的公司。
另一方面,比较成熟的行业和企业往往不喜欢合理使用原则,因为这会让具有创新性的年轻企业戳痛他们的软肋。
但他表示,美国法院一直认为合理使用方法能鼓励创造力和行业发展,对诉讼中的这一原则多半持正面态度。
在美国,合理使用是有限制条件的,即版权材料的使用必须具备“改造作用”,必须对该材料具有“改换意图”,并且对新的受众带来显著的价值。
换句话说,他指出,“合理使用不是一张空白支票。合理使用不是对窃取行为的许可,而是对某种程度上创造力的许可。”
合理使用原则对软件、硬件和电子行业尤为重要。它对企业“逆向工程”软件(分解设备的程序或零部件以了解其运作方式,然后利用部分或所有的功能,用不同的方式设计出一套产品或应用程序)的权利给予保护。
如果没有上述权利,现代科技产业可能会被对其产出的各个方面具有权利的垄断企业所主导,排除竞争以及相关产品和功能的开发,并让消费者为每样新产品付出溢价。
“小创造者”(简写为艺术家、摄影师、作家和音乐家等)在研讨会上就合理使用原则会允许其作品被使用表示出担心。但像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法律系的版权专家Martin Senftleben教授等演讲者试图平息这种担忧。
“小创新者能从中获益。比如,很多人现在不使用版权材料,因为他们担心侵犯版权。”
欧洲立法层面正在考虑所有这些问题,他指出,“欧洲合理使用制度比美国的更加灵活”并且还就作品被采样的那些人给予“合理补偿”进行了探讨。
都柏林大学法学讲师TJ McIntyre以及本此研讨会的组织者指出,爱尔兰可以为小创新者建立小型的知识产权申索法庭。
爱尔兰版权协会的律师兼共同创办人Linda Scales哀叹道“围绕版权的任何争论都缺乏日期”,她认为,现在需要一套新的基本法,而不是对现有爱尔兰法律的拼凑。
幸运的是,像此类关注创新、信息和互联网的研讨会将会更加公开的发表问题,并向爱尔兰政府的版权审查组织提交意见书。
出席此类研讨会的任何人至少了解了版权法的变革可能会将爱尔兰转变到新的技术前景中,并且对此领域有兴趣的人们可以进行关注。(编译自irish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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