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对版权法颇有微词

发布时间:2020-08-06 10:29:15


据欧盟数字日程委员会委员Neelie Kroes讲,版权已为公众所憎恶,对艺术家们也没有好处。

近日,Kroes告诉亚维农会议(Forum d'Avignon)代表说尽管花费巨大,版权侵权行为仍未减少。再者,消费者视版权为惩罚、抑制人的工具,艺术家们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

她说,“在很多情况下,这种争论集中在版权上,尤其是版权执法上。但这并不是事情的全部。”

Kroes说现有版权制度是不合理的。“我们需要回到根本上来,不仅要把艺术家放在版权法的中心位置,还要把他们放在我们整个文化、增长政策的中心来。在这个多变的时代,我们需要创新,需要改变固有的思维模式:通过创新艺术度过这种困难时期,创新经营模式使艺术市场化。

她说要想实现这一切,就需要灵活掌握,“而不是只要一种单一的模式,”她补充说,“文章内容产生、销售及应用的平台、渠道和商业模式可以像内容本身一样多样化,可以创新。

信息及通信技术(ICT)也许能回答这一问题,Kroes说。“在各行各业,ICT可以帮助艺术家联系到听众,直接又实惠。还可以帮助听众找到并欣赏能满足他们个性需求、兴趣及口味的材料。”

Kroes指出云计算展现了一种全新的购买、运输、欣赏图书、电影、音乐的途径,必将“就许可证如何发挥最佳作用提出新问题”。

她还说,“这不单单是技术问题,正确的立法同样可以发挥作用。我们需要研究正确的法规,正确的模式丰富艺术,支持艺术家。我们需要制定灵活的法律框架。当今数字世界变化极快,如果允许的话,整个链条中的所有环节都允许创新。故而我们没必要规定一个具体的模式,而只要设定一个框架,允许多种新模式并存,共同发展。”

Kroes说她理解某些欧洲利益相关者对收费视频网站Netflix的出现和媒体播放器应用程序Itunes的广泛使用充满恐惧的心理,但她指出,“我们需要做出反应,而不是被吓瘫。我们还是抓住机会吧。”

这不是版权问题的全部,Kroes补充说,“我们没必要让其迷惑”。

她说,“艺术家的生活很艰苦:危机使其雪上加霜。我们还是回到根本上去,制定一种以艺术家和创新者为中心的认可及奖励制度。”(编译自www.theinquir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