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斌杰:实施版权战略 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
发布时间:2019-08-10 00:10:15
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2010年10月14日)
2010年,对于中国版权界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100年前,中国诞生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开启了我国现代著作权保护的先河;30年前,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使我国融入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大家庭;20年前,,揭开了我国新的历史时期著作权保护的新篇章。我们举办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就是为了回顾中国著作权制度的百年历程,总结中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经验,思考和规划中国著作权制度的未来,使著作权保护制度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民族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中国是人类文明的摇篮,四大发明是中国为人类进步作出的特殊贡献,其中造纸术、印刷术的发明为知识的传播和著作权保护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而且早在宋朝时期我国就产生了保护版权的萌芽,例如宋刻本的图书上很多都有“版权所有”的警示。但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由于中国长期处于农耕社会,市场经济不发达,著作权保护的萌芽并未转化为现代著作权制度。直到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的诞生,中国才可以说有了现代意义上的著作权法。宣统二年即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的颁布,第一次以成文法形式、条款章节布局、不同层次的法律术语、私法类型的体系,勾勒出了中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比较完整而又因时因地制宜地将西方著作权保护理念移植入中国,开创了中国近代著作权法律制度建设的崭新局面。《大清著作权律》的立法精神和法律理念深刻影响着此后我国不同历史阶段的著作权立法,为20世纪初变革中的中国确立著作权观念、树立公民著作权法律意识起到了奠基性作用,为封建帝制结束后的中国著作权法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可以说,《大清著作权律》是中国著作权立法史上一座里程碑。回望中国百年历史的时候,我们发现,《大清著作权律》的颁行,即使在21世纪的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的召开,也为国际版权界认识中国、了解中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提供了一个好机会,为我们与国际版权同行广泛交流、加强合作、增进友谊提供了一个好平台。我简单介绍一下中国版权事业的改革发展情况。
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全球关注的版权问题也提到了中国的日程上,著作权立法开启了新的历程。经过11年的艰苦努力,1990年9月,,今年恰逢这部法律诞生20周年。在这20年间,新中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建立起了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著作权法律体系,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与行政并行的版权保护制度,打击各类侵权盗版取得重大成效,版权相关产业蓬勃发展,版权公共和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显著增强,版权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我国著作权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著作权法律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著作权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凝聚着全国广大著作权工作者的智慧和辛劳,也有国际组织、各国同仁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给了中国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今年是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30周年。30年来,中国已经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所有版权条约,中国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已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重要成员国和重要支柱力量。在这里,我谨对为中国著作权事业作出贡献的中外著作权同仁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突飞猛进的当今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基本共识。虽然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的诞生不过20年时间,著作权制度还不够完善,、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构想,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国家的基本战略来推进。这就证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今天,著作权保护这个共同的事业使我们聚到了一起;明天,我们将会为保护和发展中华民族创新能力而继续奋斗。让我们以著作权事业为共同平台,加强交流合作,不断增进友谊,共同谋求21世纪世界著作权事业健康发展的光辉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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