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11 07:53:15


  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有其规定的管辖权,,那么就需要对刑事案件进行移送管辖,但是在移送管辖之前需要判断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刑事案件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刑事案件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

。若尚未受理的案件,,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起诉

审判权,。

。,即不得随意移送,。

  二、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情形

  1、。《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此种情形,,。

  2、

  (1)应当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2)可以请求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大、复杂案件;新类型的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3)因不宜刑事管辖权而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不宜行使管辖权的,。,。”

  1、。《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必要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指定管辖。”

  2、。《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三、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有哪些

  1、前提不同,,;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3、,,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4、级别不同,,;

  5、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6、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的移送管辖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刑事案件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