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官司最多允许几级法院的审理才告终结?

发布时间:2019-08-11 19:32:15


  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二审终审制。所谓二审终审制,就是无论什么官司,,官司不能再继续打下去。 审判一个尚未审判过的案件,这一审判过程就叫做第一审。

,并不是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允许上诉的裁定除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提出公诉的案件,,起诉,要求重审,纠正错误。

,根据当事人或公诉机关的上诉或抗诉,对已经审判过的案件重新审理,重新判决,这一审判过程就称为第二审。法律规定第二审的目的,是借助第二审,发现和纠正第一审的错误,仍然会有当事人对第二审判决、裁定不服,,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到此为止,官司的处理就结束了,,请求重审。

、裁定不服,只能申诉,不能上诉。申诉不影响第二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裁定, 无论是否满意,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刑事案件中的人民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期限界满,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这样就不再发生第二审的问题。另外,调解下达成了协议,调解书,调解书立即生效,也不会再发生第二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