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送达的方式
发布时间:2019-08-12 09:45:15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那么送达的方式有哪些?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刑事送达的方式,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事送达的方式:
1、直接送达
收件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送达的,视为直接送达。公检法机关送达诉讼文书,一般应以直接送达为原则。对传票、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具有较为重要的法律后果的诉讼文件,通常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
2、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对调解书就不适用留置送达,因为调解必须自愿,而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书说明当事人“不自愿”。
3、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只适用以下三种情况:
(1)收件人是军人的,。
(2)收件人正在服刑的,执行机关转交。
(3)收件人正在劳动教养的,应当通过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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