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最快多久可以开庭

发布时间:2020-04-30 03:18:15


  刑事案件开庭的时间长短在法律上是没有办法给它准确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案件情况来判定。法官在这方面问题上要有很好的一个把控,那么,刑事案件最快多久可以开庭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刑事案件最快多久可以开庭

  1、刑事案件是适用于简易的程序的审理案件的,,对有可能会判大于3年的,还可适当延长到1个半月。

公诉案件,是要在受理后的2个月之内宣判的,最慢是不能超过3个月的,而对于有可能会判死刑的案件又或是附带了民事诉讼一类的案件,还有非常复杂的,,也是可以延长3个月的,如果因为特殊的情况还的再继续延长的,。如果被告人没有被羁押的,,那么要在受理后的6个月内进行宣判。

  2、按照最高院的《刑诉法解释》的第一百五十六条:当事人与这个辩护人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然后调取新的证据,最后再申请重新来鉴定的,那么审判的人员按照具体的情况,如果认为会影响这个案件的事实认定,就要同意这个申请,然后宣布审理延期,如果不同意,要说明理由然后继续审理。根据前款规定,审理的延期时间是不大于1个月,审理延期的时间就不算进审限,按照《刑诉法》的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所补充侦查的那些案件,在补充侦查好,,。还有,在这个审判的过程中要是出现了无法抗拒原因,造成了案件不能继续审理,也可以直接裁定中止审理。

  3、总之,如果审理还没有延期的,或是中止的,那么这个刑事公诉的一审期限就是1.5个月的,,最长的就是2.5个月。要是审理延期了或者是中止了,那么这个审判期限就得中止或者重新计算,诉讼案件经过了批准后是可以延长2个月的,如果是有刑事诉讼法,可以延长1个月,,也能延长1个月,由于在审判的实践中,,因此也经常延期审理。所以,简单说就是开庭后2个月内判,有特殊情况的,,取得新证据时,还可延期审理,出现特殊原因,还可中止审理。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三、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一般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经过5年;

  2、,经过10年;

  3、,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刑事案件开庭前需要诉讼双方准备好相关的陈词和证明材料,有助于自己在法庭上的解答。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刑事案件最快多久可以开庭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