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阳光地板恳请圣象停止侵权E0商标
发布时间:2021-03-23 10:05:15
 
  毫无疑问,今年四月,“中国强化地板第一人”彭鸿斌回归后,一度略显沉静的中国地板行业再度摇曳生姿,比以前热闹了许多。2005年,与彭鸿斌一起成为地板行业焦点的还有他所携带的莱茵阳光运动型地板,而与彭的赫赫声望相比,最近的E0商标事件似乎让莱茵阳光这个新生品牌多了一些感伤的色彩。
 
  莱茵阳光自拥有E0商标专用权不久,,,一切似乎并不是朝着他们所预期的方向发展。如今,,便可以保全自我、高枕无忧的莱茵阳光,却不得不在圣象波涛汹涌的声讨与无所畏惧、视而不见的态度面前,显得有些无所适从。
  “圣象涉嫌我们所指的E0商标侵权的宣传仍然大行于市,满天飞舞,唉﹗说实话,有时我们真有点被人欺凌的黯然伤感﹗”莱茵阳光地板公司销售部的一位陈姓总经理说完,竟然向隅唏嘘……
  回放:E0商标事件,莱茵阳光、圣象的作为与冲突
  2005年7月,莱茵阳光地板获得E0商标。
  2005年10月31日,莱茵阳光认为圣象在媒体宣传及产品包装上存在大量侵犯其E0商标权的行为,,并以律师函件的方式告知圣象,希望其停止侵权行为。
  2005年11月2日,,由圣象推动的一场围绕“E0能否注册为商标”的研讨会在京举行,这个会与其说是“E0研讨会”不如说是“E0商标批驳会”,“E0商标先天不足”“国家公权岂能被个别企业独占”等观点通过这个会在中国的地板行业被传得沸沸扬扬,某位与会“专家”对莱茵阳光E0商标的注册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全盘否定与无情的鞭挞,圣象的官方网站也刊发了以这些观点为题的文字。由于圣象本身涉嫌E0商标侵权加上其推动的11月2日研讨会的信息表露,因此圣象反对E0成为注册商标的观点在每一个关注此事的人的心里打上了清晰的烙印。
  2005年11月5日,就在圣象反对E0成为注册商标的研讨会召开的第三天,让关注此事的人们大跌眼镜的事发生了,因为这一天的《中华建筑报》上赫然刊发了一篇题为《国家工商局正式受理圣象E0健康商标注册申请》的文章,从文中圣象市场部经理王晓宇先生的表态来看,圣象支持E0注册商标的立场清楚明白,在这篇文章中王晓宇先生说,将企业先进的技术、执行标准注册成为商标是国际知名品牌的普遍做法。就如同“Intelinside”是高性能计算机的代表,“centrino”是迅驰移动计算技术最新的代表,具有国际行业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都为他们的核心技术注册了相应的技术品牌。圣象E0则将成为“国际至高健康家居标准”的代表。此文一出,如晴天惊雷,关注“E0商标事件”的业内外人士为之一震,有人甚至问当天是不是愚人节!
  2005年11月21日圣象在《地板专家》杂志上又发表了类似11月5日的文章,并进一步指出E0级将加上TM标记。
  于是,圣象在E0可否注册商标这个问题上前后不一的表态似乎让人们感到有些扑朔迷离,一头雾水。震惊疑惑之余,有人开始探寻圣象在这个问题上的原始观点。于是,2005年10月19日《每日新报》一篇题为《打造圣象E0健康品牌用标准赢得国际市场》的文章及2005年10月28日《中国商标专利网》上一篇题为《圣象申请注册E0健康商标》的文章进入人们的视野——文章披露,圣象副总裁郭辉在圣象十周年庆典会上表示,圣象于日前已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E0健康商标的注册申请,国家工商总局也已受理。
  由此,人们终于可以从圣象在E0能否注册商标这个问题上前后不一、混乱不堪的表态中理出一条较为清晰的脉络——2005年10月31日前,,圣象通过不同的媒体传递了同样的声音:圣象是支持E0注册商标的,并且自己已经在申请注册。10月31日后,得知莱茵阳光宣布自己在2005年7月便将E0商标收入囊中,因此圣象的一些商业宣传涉嫌侵权,于是圣象的高层们慌忙召集所谓的专家在11月2日召开E0研讨会,全面声讨E0成为注册商标,可遗憾的是圣象的高层们却在情急之下忘了——在这之前自己曾大肆鼓吹过已申请E0成为注册商标,因此,与其说11月2日的E0研讨会是对莱茵阳光波涛汹涌的声讨,不如说是圣象自己在扇自己耳光子﹗
  疑问:E0商标之争,圣象是声讨莱茵阳光,还是讽刺自己?
  时至今日,再来探讨E0能否注册商标似乎显得有些无谓和多余。其一,莱茵阳光目前拥有的E0商标,2002年就已经申请注册在案,而且正如圣象所言“将企业先进的技术、执行标准注册成为商标是国际知名品牌的普遍做法”。其二,,不存在利益受损时,曾多次言之凿凿的公开表明E0可以注册商标,而且还旁征博引,提出许多极具说服力的论据。
  因此,客观的讲,莱茵阳光与圣象在E0能否注册商标这个问题上的原始初衷别无二致。
  不过,圣象在E0商标事件中一波三折、朝秦暮楚的变化倒是颇有点耐人寻味,好比今天某事对我有利,于是寡人举双手赞成,但不料明天我起床晚了,这事儿被别人给捷足先登了,于是我金刚怒目、口诛笔伐、唾沫飞溅——这,似乎很容易让人想到一句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难怪,北京一家有名的商业报纸的一位记者在该报的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认为注册“E0”商标符合国际惯例的圣象在“莱茵阳光”宣布“E0”成为其注册商标之后,竟然约请专家、律师“声讨”彭鸿斌“侵犯公共权益标志”,这就具有极大的讽刺意味儿:我注册就合理合法,你注册就侵犯公权?这也太霸道了吧!试想想,如果圣象真的成功地将“E0”注册为自己的商标,那么现在到处举起“打假”利剑的到底会是谁呢?被圣象打击的对象又是谁呢?”
  哭泣:莱茵阳光一女员工无奈的泪水夺眶而出……
  据了解,目前圣象被莱茵阳光所指的涉嫌侵权行为仍在继续。人们不禁要问,圣象作为一个较为成熟的公司为何要对一个刚刚崛起的地板品牌的E0商标权“大打出手”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大气磅礴,无所顾忌?
  或许,圣象在E0商标事件中气贯长虹般英武的时候,不曾考虑过莱茵阳光人的感受。而采访中,莱茵阳光公司的一位叫张维的南方姑娘却用泪水让我们感受到莱茵阳光人内心深处的酸楚与无奈﹗
  小张大学毕业后不久,来到莱茵阳光地板公司,今年4月,彭鸿斌入主柯诺并执掌莱茵阳光,小张很是高兴,因为她早就听说彭在地板行业的影响力,觉得公司有这样一位引路人,前途自是光明一片,她还兴致勃勃的给远在家乡的母亲打去电话,问老人家看到莱茵阳光在央视的广告没有。
  “我们与圣象的E0商标事件发生后,我妈妈看到相关的报道后,打电话给我说,闺女,你们公司的事儿咋样了?圣象怎么这样呢?你说它再大的公司它也不能欺辱人啊﹗他们以前不也支持你们那个商标吗?没事儿,闺女,跟你们那个彭总说,妈支持你们,明事理儿的人都支持你们,妈抽空找那圣象说理去……”话未说完,小张率真的脸上已是泪痕道道,一汪泪眼倾诉着无尽的伤感与无奈﹗
  “他们……﹗”,揩去腮边的泪水,这位美丽的南方姑娘似乎想要对我们再说点什么,但却又欲言又止地向隅而泣……
  那滴滴热泪洒落在地面的莱茵阳光地板上,“啪,啪”的声响分外清晰,它敲击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上,那么沉重,那么酸涩……
  呼吁:圣象,请尊重莱茵阳光地板的E0商标权﹗
  ,莱茵阳光的营销负责人杨志明先生的脸上明显地写满了无助与无奈,。
  杨先生说,圣象也算是有一定历史且较为成熟的品牌,其对别人的知识产权保护置若罔闻的做法,让我们很是意外,莱茵阳光作为一个刚刚崛起的品牌,我们面对圣象的强辞,真有点秀才遇到兵的无奈。我们希望圣象能够站在我们的角度思考E0商标事件的解决办法,我们诚恳的呼吁圣象尊重我们的知识产权,停止对莱茵阳光地板E0商标的侵权行为﹗
  而且,更让人气愤的是,个别竞争对手竟然同时在全国多个地方利用令人误导的信息来挑动个别部门对莱茵阳光地板的代理商和门店百般刁难,设置经营障碍。
  诚然,盈利与发展是每一个企业的永恒主题,但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却是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征程中,每一个企业必须遵从的规尺﹗
  莱茵阳光地板恳请圣象公司:立即停止E0商标侵权行为!并向全社会呼吁:尊重知识产权,维护法律尊严!
 
 
 
  (编辑:商标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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