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万科”驰名商标侵权案在日照审结
发布时间:2019-08-26 11:04:15
 2005-10-20 07:33:50 记者 孙巍 通讯员 许静 胡科刚 报道
 
  本报日照讯 10月11日,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诉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注册的“万科”、“VANKE”商标是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2005年初,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与自己并无任何关联的企业——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中含有“万科”商标,另外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的域名中包含了与“VANKE”商标相近似的文字。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发函给日照中院联系立案。日照中院以最快的速度进行了立案审查。随后,。经过承办法官的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限期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二、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日照的主要报纸上刊登更名及道歉声明;三、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5000元。至此,商标侵权案结案。
 
 
 
 
 
 
  (编辑:商标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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