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著名商标将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0-01-08 01:15:15


广东省著名商标将受法律保护

日前发布的《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注册商标(以下简称《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自此,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注册商标将受到法律的保护。,《规定》正式出台,意味着我市目前已有的164件广东省著名商标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据了解,在《规定》出台前,我省对于著名商标的保护主要依照《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规定》属于地方政府立法。有了《规定》,对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大大增强,也标志着我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规定》中明确规定,未经依法认定或美国签证者未经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字样及标志,有违反者,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侵犯他人著名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或者未经著名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中使用著名商标认定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著名商标认定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规定》中对于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令很多著名商标企业感到兴奋,“这将给我们企业的品牌保护工作带来更有力的帮助”,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振兴表示,“比起之前的规范性文件,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形式发布的《规定》更具有公信力,让我们在打击假冒‘美宜佳’商标的行为时,有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据介绍,《规定》还在著名商标认定条件注册香港公司、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评审方式、著名商标的撤销和注销等方面有了更科学更严密的规定。,2008年我市又有38件商标通过了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的认定,连续几年获得著名商标数量的大增长。该局将以《规定》的颁布施行为契机,通过建立培育联系点、开展镇街座谈会、申报资料评审、现场指导、点对点辅导等方式培育更多的著名商标,促进“两自”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