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香醋失而复得应喜中反思
发布时间:2020-03-07 14:16:15
据江苏省镇江市醋业协会消息,一名韩国人2010年6月3日在韩国抢注“镇江香醋”商标,如商标注册成功,中国镇江香醋将无法出口韩国地区。6月4日,,最终取得商标注册合法权利,。
虽然这场商标保卫战最终以中方企业的获胜而告终,“镇江香醋”这一民族品牌在韩国乃至更多国家的商标使用权,没有因为一名韩国人的“捷足先登”而丢失。但是,它所反映的问题还是值得我们好好深思。
众所周知,商标是用来区别个人或集体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也就是说,商标不仅仅是一个图案或者标识,而是一个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它可以通过向市场传递信息,沟通生产和消费,宣传企业及其商品,最终达到开拓和占领市场、让消费者认可和接受产品或服务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商标的知名度越大、影响力越强,其价值也越大。因此,在发达国家,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十分注意对商标的使用和保护。特别是一些世界知名企业,都建立了十分完整的保护和使用商标的制度和办法、网络和机制。
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商标的保护和使用方面,就不是那么理想、那么令人放心了。一方面,侵犯商标使用权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知名商标,经常会遭到一些不法分子、不法企业的冒用和盗用。而面对侵犯他人商标使用权的行为,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不仅不严厉查处,反而明中暗中地支持和保护不法企业、不法分子盗用或冒用他人商标;另一方面,企业自身缺乏商标意识和商标保护意识,对可能出现的商标被盗用、被注册、被侵犯的现象,不重视、不关心、不警觉。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企业商标被外国企业或个人抢注的案例并不少,一些中国驰名商标也都有被外国企业或个人在国外抢注的现象。
很显然,商标被盗用、冒用或抢注的问题,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创新和做响品牌以及影响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之一。这其中,不仅揭示了企业商标意识的缺乏,也揭示了政府在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竞争要素方面的滞后。就以镇江香醋为例,如果企业具有强烈的商标意识,早就应该在相关国家申请商标注册,并按相关国际公约,以确保“镇江香醋”这一中国驰名商标的“世界通行证”,也就可以避免商标被外国人抢注的现象。同时,如果政府职能部门具有强烈的商标保护意识,就应该对众多的中国驰名商标,尤其是中国知名传统品牌的商标,提醒或提示企业进行国际注册,以防止可能出现的被抢注现象,避免被动挨打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此次“镇江香醋”的跨国保卫战,是2009年我国与20多个国家签订国际合作机制以来,第一个通过国际合作机制解决商标纠纷的案例。应该说,意义很重大。但是,更大的意义在于,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管哪个地区、哪个企业,只要有良好的商标意识,有良好的保护商标的机制和环境,商标及其权利就很难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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