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芦台春”出啤酒?真的假的

发布时间:2019-08-22 18:42:15


核心提示:自今年以来,有人在市面上买到贴着“芦台春”瓶签的啤酒,这酒是真是假?

自今年以来,有人在市面上买到贴着“芦台春”瓶签的啤酒,这酒是真是假?前不久,“芦台春”酒生产厂家天津泰达酒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将“芦台春”啤酒的厂商和标签印刷等单位和个人告上法庭,被告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要求被告方赔偿其损失50万元。前日下午,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案情回放

  市场上竟出现“芦台春”啤酒

  泰达酒业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以来,他们在市场上发现大量“芦台春”啤酒。泰达酒业很迷惑:该公司从未生产过啤酒,而该啤酒上的标签与“芦台春”一致。经调查,泰达酒业得知,所谓的“芦台春”啤酒是由河北四海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由王某某经营的天津亨鹏酒类商贸经营部销售,并在天津一家传媒公司自行印制的海报上刊登广告进行宣传。

  泰达酒业提起诉讼认为,“亨鹏酒类”销售假冒“芦台春”商品名称的啤酒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庭审直击

  原告有证据 被告不承认

  前天是此案的第二次开庭。泰达酒业一方出示了多份证据,包括芦台春白酒及其生产销售厂商——泰达酒业有限公司(及其前身)的基本情况,宁河县酒类专项打假办公室出具的芦台春白酒被侵权、造假的记录等。

  法庭上,“亨鹏酒类”代理人对泰达酒业的多数证据提出异议甚至是不认同,。”而宁河县技术监督局的章“看起来不圆”,被此方代理人认为“有瑕疵”,因此所出具的证明并不可信。

  —————— 庭审悬疑 ——————

  1.“芦台春”啤酒上市了吗?

  对于“亨鹏酒类”是否卖出芦台春啤酒,“亨鹏酒类”的员工王某没正面作答,而是说:“量很少。”他接着解释:“我们本来是打算卖的,但原告知道消息后,就在天津宁河电视台上发出声明说我们是假冒的,我们也就没再卖。”

  泰达酒业当庭提交了他们搜集到的实物证据——两瓶“芦台春”啤酒。王某确认:“蓝色标签的是我们卖的,另外一瓶不是。”

  2.亨鹏酒类有商标使用权?

  被告方出示证据时屡爆冷门。此前,泰达酒业称,“芦台春”三个字取材于一位书法家,而被告方称,他们已经取到了这位书法家继承人的口头认可,允许“亨鹏酒类”独家使用这三个字做商标或企业名称。

  对此,泰达酒业立即反对。此方代理人称,此案是不正当竞争纠纷,而“芦台春”书法作品使用问题属著作权范畴,与本案无关。

  3.“芦台春”商标遭抢注?

  王某还提交了一份证据,即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芦台春”商标的相应材料,以证明相关的商标注册仍在办理中。泰达酒业代理人立即称,关于王某提出的这个商标注册,泰达酒业已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因为时间关系,庭审即告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定在12月14日,至于争议各方的说法,也要待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合议之后才能进行认定。目前上述说法仍是悬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