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联”对簿公堂 商标归属权仍无时间表

发布时间:2020-02-07 21:09:15


(引自北青网

一再拖延之后,三联商社(600898,股吧)和三联集团之间关于“三联”商标归属问题的诉讼战终于到了对簿公堂的时刻。


  昨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三联商社向济南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三联集团立即停止将“三联”商标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行为;并判令三联集团将“三联”商标无偿转让给三联商社。


  庭审结束之后,三联商社董秘沈睿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庭审过程双方各持己见,确认“三联”商标所属权归谁所有暂无时间表。“不管"三联"商标最终花落谁家,两个"三联"并存的局面都不应该再这样继续下去了。”一位接近三联商社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


  诉讼直指商标所有权


  相关资料显示,双方的诉讼纠纷起自今年3月。三联商社的律师在查询“三联”商标的续展情况时意外发现:三联集团在2008年6月25日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试图将该商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山东三联家电有限公司”。


  虽然最终因该品牌涉讼冻结导致转移未果,但这让三联商社意识到:一旦转移成功,也就意味着三联集团与三联商社之间就品牌使用的一切协议将成为一张废纸,不再具有约束力。这也正是三联商社诉讼请求直指“三联”商标所有权的原因。


  不过,三联集团却不这么认为。三联集团董事长张继升曾表示,“"三联"的商标由三联集团依法拥有。三联家电的商标品牌是三联家电的骨干团队历经20余年倾力打造的,因而这一商标品牌与骨干团队是一脉相连、密不可分的。”


  “鉴于条款”成最大争议


  “我们同三联集团最大的争议就在于"鉴于条款"的理解上。”沈睿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昨日的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鉴于条款”也是各执一词。


  对于“三联”商标归属问题,三联集团认为商标所属及使用权是清晰的、明确的。其根据是《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中开篇提出:“鉴于:1、许可人是"三联"服务商标的商标权人;2、许可人是被许可人的第一大股东,积极支持被许可人的发展”,并列明了许可范围,包括企业名称、商号、以特许连锁的形式许可他人等。同时规定,三联集团不再以直营、特许或其他任何方式从事家电零售业务;不再以直接或间接形式许可他人使用“三联”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