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交警拦车收钱

发布时间:2019-08-06 00:07:15


  冒充公职人员进行非法的执法活动,这是属于违法行为,轻则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拘留,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出现一段新闻一普通公民通过购买假冒警用装备,假扮交警拦车收钱,我们来详细看看此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一、假扮交警拦车收钱构成招摇撞骗罪

  1、,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二、假扮交警拦车收钱构成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

  1、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2、公安厅被举人员,网站虚假名字主持人截图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三、假扮交警拦车收钱构成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3年以下拘役管制

  2、,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等等。

  3、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四、招摇撞骗罪严重情形详解

  1、多次招摇撞骗。

  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

  上述公民按照新闻认定说是有20多次的冒充公职人员进行假扮交警拦车收钱,很大程度上是构成了冒充人民警察多次招摇撞骗。刑法上规定的多次一般可认定为三次或三次以上。

  2、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

  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办案为名,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其不仅仅败坏了国家机关形象、威信,更败坏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廉洁形象。

  多次假扮交警拦车收钱,也就是在不同时间、地点、侵害了不同的对象,导致国家机关形象严重受损。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假扮交警拦车收钱全部内容,冒充公职人员进行执法处罚很多人认为是敲诈勒索的行为,但是法律上是有明确的界定的,招摇撞骗罪是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责任编辑:陈墨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