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标抄袭名牌被判无效“傍名牌”企业受制裁

发布时间:2019-08-25 17:32:15


资讯(引自北京日报
  市一中院11月25日集中对三个“山寨”商标宣判无效,为企图通过“傍名牌”获利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产自无名小厂,商标与名牌相似,质量往往相差甚远,此类产品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山寨货”。昨天(25日的宣判中,法国欧尚集团诉其在先注册的知名商标“小鸟图形”被晋江爱都制衣有限公司恶意抄袭,。,爱都的商标图形与欧尚“Auchan及A小鸟图形”商标图形非常相似,欧尚集团早在1983年即在法国注册了该商标,爱都将欧尚享有著作权的“A小鸟图形”作为被异议商标的主要部分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依法应当不予核准注册。

  同时被宣判无效重新审核的商标还有,与知名食用油品牌“金龙鱼”非常相似的“金皇鱼”,还有广东知名时装品牌“哥弟GIRDEAR”被福建某企业篡改炒作。

,判定侵权使用“哥弟”商标的福建某企业赔偿25万元。负责审理此案的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助理仪军法官表示,公众对品牌的关注度在逐步提高,一些小企业为了迅速占领市场,利用公众对名牌的关注心理,在注册自己品牌时使用和知名品牌在音、形、义等方面近似的元素,由此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这样的“山寨”品牌易对公众造成混淆,但最终会被广大消费者识破,既伤害了名牌企业的利益,还会受到商标法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