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文“英派”商标维权遇法律空白

发布时间:2019-09-29 19:26:15


资讯(引自中国广播网

因为国家商标,这样出现了图形不一样,但读音和内涵完全一样的商标。新疆一家医药公司打响了维吾尔文商标“英派”后,就引来了一群“追名族”。

该公司董事长阿不力克木是维吾尔族,他是留学英国的医学博士。回国后,他在高新区留学生创业园进行维药研发,并给商品在国内和国外都分别注册了汉文、维吾尔文、英文的“英派”商标。

阿不力克木说,公司刚起步,就遭遇维吾尔文商标的频繁侵权。英派公司注册的用维吾尔文书写的商标,类似的“伊帕尔”、“伊帕”等在新疆和中亚文字内容是一样的,翻译成汉语都是“麝香”的意思。这些公司也都注册了商标,虽然变换了一点维吾尔文书写形式,但叫起来几乎同音,意思一样。

 阿不力克木说,“英派”的汉文、英文、维吾尔文商标的品牌宣传,广告推广上已花费了200多万元,但现在品牌被冒用,,继续投入品牌费用,却在为他人做嫁衣。他恳请有关部门能就这个问题采取一定的措施,建议将维吾尔文字注册商标时,也将其“内涵”、“读音”与图形一并注册,以利于品牌区别和商标保护

,维吾尔文商标注册确实存在阿不力克木所说的问题,这也给工商部门打击维吾尔文商标侵权带来一定的法律空白。

因为大家都有商标,谈不上谁侵权,即便工商部门明知道后注册者是想借前者的名气销售商品,但因为缺乏法律依据,往往处理起来就不了了之。。

据了解,维吾尔文商标侵权案也有通过法律途径胜诉的。“阿布拉”的馕在乌鲁木齐享有较高知名度,一家店铺打着“阿不拉江”的牌子也卖起了馕。因为商标近似,商标专用权

,在维吾尔语中,“阿布拉”与“阿不拉”的字母拼写完全相同。在汉语中,虽两者在文字上存在差异,但二者都是翻译过来的,文义仍然近似,并且经营同类产品,“阿不拉江”比“阿布拉”注册商标晚两年。,法律应保护在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