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19-08-04 19:04:15


资讯(引自常州日报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30条新举措。

,先后走访了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文广新局等,,就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对接等问题进行了商谈,并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着重从立案、审理、执行等方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意见》主要内容有:一是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立案绿色通道,依法公正高效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对涉及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创新示范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依法快速立案、采取诉前保全等措施;确属经济困难的,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商事、商标权和涉及技术秘密、经营秘密、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网络、民间艺术、知识产权合同等案件;依法审理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等。二是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案件的程序保障力度。加强诉讼指导,充分保障权利人行使诉权,依法及时进行证据保全和调查取证,以防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证据灭失或者被藏匿,对侵权嫌疑人拒绝交出其控制的证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充分发挥临时禁令措施的作用,依法及时制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在重点考虑被申请人侵权的可能性和申请人担保的有效性的基础上,商标和著作权案件确保在立案受理后48小时内依法作出裁定,专利案件复杂的,在48小时内组织听证,再依法及时作出裁定。三是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加大民事制裁力度,对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除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给予罚款、没收、销毁侵权工具、侵权复制品等民事制裁;对涉及我市企业科技创新的案件,要从有利于培育自主品牌、有利于现代科技发展和产业竞争力的提高、有利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高度出发,依法处理,有效保护。

  此外,常州中院还改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的试点工作,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启动知识产权“三审合一、集中提审”的司法保护模式;同时加强刑事、行政、、检察机关、海关、、质监局、科技局、文广新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形成全方位保护合力,共同解决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