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律师业务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12 01:27:15


  核心内容:律师法第二十八条是关于律师业务的规定。律师可以开展法律顾问、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业务。应如何深度解读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律师业务呢?编辑为您详细解读律师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是关于律师业务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的存在和发展,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作用。律师的作用是通过其具体的业务活动体现的。根据本条规定,律师的业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经济活动日益活跃,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日趋复杂多样,法律问题越来越多地呈现在人们面前。比如,平等主体之间有关财产权、人身权的民事法律关系,国家对社会生活实施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以及对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事犯罪分子予以惩治的刑事法律关系,等等,都要求以法律作为调节手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此,一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迫切需要懂得法律知识、精通法律业务的人担任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顾问,是指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的活动。狭义的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委托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