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商标战保卫“红苹果”

发布时间:2019-08-30 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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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一家乡镇企业勇敢迎战国际驰名企业

■“红苹果HONG PING GUO”商标获准注册

□本报记者 康钦如 通讯员 胡育扩

因为注册商标“红苹果”三个字,广西一家乡镇企业被一家国际驰名企业德士活(苹果牌)有限公司盯上。广西红苹果公司以弱对强,勇敢迎战强势的国际驰名公司,经过4年的努力,终于打赢了这场商标官司,保住自己的品牌。昨日广西红苹果公司收到国家商标局裁定书:“红苹果HONG PING GUO”商标予以注册。

商标侵权

“苹果”牌牛仔裤提起异议

广西桂平市红苹果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红苹果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床罩等床上用品为主的小型乡镇企业。2000年8月,广西红苹果公司申请注册“红苹果HONG PING GUO”作为其生产的床上系列用品商标。

2002年2月,“红苹果HONG PING GUO”商标初审公告刚一刊出,立即引起了另一家以生产“苹果”牌牛仔裤而闻名于世的国际驰名大企业德士活有限公司的注意。2002年5月,德士活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异议。理由是,德士活公司是苹果及苹果图形系列商标的合法所有人,其商标在中国乃至国际上都享有极高声誉,在中国应受到更为广泛的保护。被异议商标“红苹果”中的“苹果”与德士活公司的商标“苹果”完全相同,前者仅加一个“红”字,很明显是对德士活公司的“苹果”商标的模仿,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误购。

奋起迎战

广西“红苹果”保住品牌

被逼入绝境的广西红苹果公司奋起迎战强势国际驰名公司的打压。它委托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在异议答辩中称,“苹果”是汉语中一个常用名词,并非由异议人德士活公司所独创,而且其所注册的多个商标中,以中文“苹果”两字作为商标的只有第1295717号商标,其注册商品是“标签布、装饰织品”,与被异议商标的使用商品“床罩、床单”等不构成类似商标。德士活公司的“TEXWOOD及图”商标的商品范围仅限于箱包、服装等商品,与“红苹果HONG PING GUO”的商品不相关也不类似。

国家商标局采纳了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的意见,认定被异议商标“红苹果HONG PING GUO”与异议人(德士活公司)在先注册商标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注册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

2006年7月,国家商标局裁定,“红苹果HONG PING GUO”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责编: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