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责任有限公司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0-08-30 13:06:15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都是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具体类型,也是我国市场经济这么多年来所衍生出来的产物,那么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责任有限公司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责任有限公司的区别
1、股东人数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
2、年报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个体工商户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设立个数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1、从公司的性质来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负无限责任。但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个人的私有财产和公司法人财产混淆不清,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经营管理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管制更加严格,需要设立公司章程,提供独立的财务报表并接受每年度的财务审计。在税收上,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和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责任有限公司的区别”的法律内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在内部组织架构和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有着明显区别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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