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酸酸乳商标遇阻三鹿率先发难

发布时间:2019-08-18 06:38:15


资讯(引自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边长勇 发自北京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酸酸乳”为蒙牛的“驰名商标”,惹来各乳业巨头的反对。

  近日,三鹿率先发难,对“酸酸乳”成为独属蒙牛一家的“驰名商标”表示异议,并认为该判决的认定是错误的,是对全社会同类企业权利的侵害。

  三鹿:我们第一家使用“酸酸乳”

  三鹿认为,“从‘酸酸乳’产品名称的产生过程看,蒙牛的使用时间短暂。”并提供销售、广告、包装合同充分证据证明,“酸酸乳”最早是由三鹿于2001年作为一种配置型乳酸饮料产品名称创造和使用的。不过,呼市中院知识产权庭的郝力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收到过三鹿的相关意见。

  “三鹿酸酸乳”原产品名称为“三鹿酸牛奶(饮品)”。随着国家对“酸牛奶”产品名称的规范,“酸牛奶(饮品)”名称被限期停止使用。为此,“2001年4月,我公司上下集思广益创造出‘酸酸甜甜好味道’的平面广告语和‘三鹿酸酸乳’的产品名称,‘三鹿酸牛奶(饮品)’产品按要求更名为‘三鹿酸酸乳’。”在“三鹿酸牛奶(饮品)”产品利乐包装的基础上,“三鹿酸酸乳”利乐包装进行了重新设计,并于2001年6月正式印制。

  郝力对记者说,三鹿证明自己第一家生产酸酸乳,需要证据支持,“最好是在有影响媒体刊登的广告。”三鹿说呼市中院在一审中根本就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取证。

  三鹿对记者称,2001年7月,“三鹿酸酸乳”拍摄了电视广告,并最早在中央电视台1套、2套多频次大量投放广告。同时在一些地方电视台投放了广告。2002年2月4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公司申报的“三鹿酸酸乳”企业标准进行了备案。2003年,“三鹿酸酸乳”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

  随后,“众多厂家相继使用‘酸酸乳’作为配置型乳酸饮料产品的名称,其中包括蒙牛公司。”目前已有30多家开始生产酸酸乳。“‘三鹿酸酸乳’上市后,商标局提出‘酸酸乳’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以‘酸酸乳’不具有显著性、是一种配置型乳酸饮料产品名称为由,没有受理我公司申请。”三鹿方面对记者称。

  三鹿认为,“我公司最早创造、使用‘三鹿酸酸乳’,呼市中院一审认定蒙牛‘酸酸乳’为‘驰名商标’的判决,对‘三鹿酸酸乳’产品及其同行业的其他品牌的生产经营势必产生严重影响。”

  郝力还认为,如果三鹿确实第一家使用酸酸乳,应该适用知识产权“在先使用”规定。

  蒙牛:对二审很有信心

  三鹿还认为,呼市中院在审理并认定“酸酸乳”为驰名商标时未严格审查,对“酸酸乳”产品名称的产生过程、权属、广告宣传是否针对“酸酸乳”、是否有受保护记录等方面均存在事实不清的问题。同时,呼市中院也没有对全国市场和乳品行业使用“酸酸乳”的现状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

  “如果认定‘酸酸乳’为驰名商标,将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严重干扰。”三鹿认为,如果蒙牛“酸酸乳”没有商标注册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将会使众多企业陷入侵权纠纷之中,很多企业就会效法采用“倒逼”手段攫取驰名商标。

  不过,郝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们对该案判决很慎重。”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兼法务中心主任刘信称:“我们现在酸酸乳销售达30多个亿,今年更多,伊利、光明和三鹿加起来销售也没有超过1个亿,我们广告投入5个多亿。”不过,伊利、光明等三家巨头也投入了大量宣传费用。

  刘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对二审胜诉很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