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香林”被杭州一市民抢注

发布时间:2019-08-19 13:36:15


资讯(引自浙兴县报)

  本报讯 正当大香林乡村休闲旅游区盛装开园的时候,记者从绍兴一家商标注册机构了解到,早在两年前,一位名叫丁来荣的杭州人已经申请注册了“大香林”商标,并且是用在旅游景点上,近期将正式进入公告期。
  大香林乡村旅游区、香林休闲区、香山田园区、香麦度假村和香塘小镇……一个总投资达5亿元的景区正在开发建设。“大香林”三个字的市场价值也开始引人关注。2004年,家住杭州市下城区朝晖五区的丁来荣来绍时,获知绍兴县在有关规划中把大香林列入开发的内容,便看好了“大香林”的价值,于2004年7月27日通过金伞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这个商标,系39类旅游服务类。

  记者为此采访了金伞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伟刚,他认为,目前一些单位在最初打造旅游品牌时大都忽视旅游服务商标的注册,如大香林投资公司直到2006年才去申请商标,那时距规划方案出台已有两年,这恰恰给了其他人抢注机会。

  对此,县旅游局副局长、鉴湖柯岩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鲁锡堂认为,“大香林”名称本来就是由香林村地名演化而来,因此,不存在被抢注。而商标有多个类别,如果有人要想全部在各相关类别上注册,至少需20万元。因此,一般也无法在各大类别上注册,这样来讲,也就没有类比性。而丁来荣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他注册“大香林”商标,只是为了使“大香林”能够很好地保护起来,目的并不是为了赢利。他表示,愿意无偿把“大香林”商标转让给相应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