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上海十大商标违法案件公布
发布时间:2020-11-29 01:22:15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广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警示和震慑违法经营者,上海市工商局今天向社会公布2005年度十大商标违法案件。
案例一:上海飞鲸电池有限公司侵犯“荣事达”等商标的电池案
案情:上海飞鲸电池有限公司自2004年9月初始,受上海国美电池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委托,将与“荣事达”、“创维”、“飞利浦”、“夏新”、“夏普”等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使用在其生产的电池上。至案发,共生产侵权电池416.8万支;已销售353.1万支,库存尚有63.7万支,合计非法经营额48.2万元。
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销毁库存的侵权电池63.7万支,罚款人民币9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上海顺达英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CK”等羽绒服案
案情:上海顺达英贸易有限公司自2004年10月起,委托平湖市宇星制衣有限公司加工假冒“CK”注册商标的羽绒服959件,非法经营额为67130元。此外,该公司还从常熟等地购买了假冒“NIKE”、“adidas”等六种商标的羽绒服821件,商标标识等20985张(只),至案发时已销售羽绒服38件,共计非法经营额49750元。
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羽绒服783件、假冒商标标识20985张(只),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案例三:章崇销售假冒“西门子SIEMENS” 开关、插座案
案情:外地来沪人员章崇自2004年以来,擅自对外从事批发假冒“西门子SIEMENS”注册商标的开关、插座。在现场,工商部门共依法查扣其尚未出售的假冒“西门子”各类开关、插座6687个,价值18万余元。经西门子(SIEMENS)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有关工作人员的当场鉴定,确认上述被查产品均属假冒。
处罚:上述商标侵权行为已涉嫌犯罪,工商部门于
案例四:唐某等人网上销售假冒“CHANEL”等商标的眼镜案
案情:2005年4月起,唐某等几人合作,借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场地,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CHANEL 、GUCCI、CARTIER等涉外商标高知名度商标眼镜镜架。唐某负责从襄阳路等地以每副镜架人民币100元左右的价格进货,其他人负责在ebay网上注册商铺,并通过网络以每副镜架40-100美元的价格销售,客户以国外人士为主,货款以美元结算,并通过国际快递送货。至案发,当事人通过ebay网进行交易并获取非法经营额9万多美元。
处罚:上述商标侵权行为已涉嫌犯罪,工商部门于
案例五:上海桑逊制衣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ESPRIT”等服装案
案情:上海桑逊制衣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至12月,在上海闵行区浦江镇擅自生产加工假冒的“ESPRIT”、“Levis”、“a.v.v”等商标的服装。上述假冒服装均通过其租借的上海七浦路“兴旺商厦”的店铺进行对外销售。至案发时,已销售96件,尚未销售服装2759件,共计非法经营额191071.93元。
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假冒服装2759件,罚款人民币49万元。
案例六:上海银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3M”车膜案
案情:上海银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从上门送货人手中购入涉嫌假冒“3M”车膜,在2004年至2005年期间,共计销售涉嫌假冒的“3M”车膜10卷,非法经营额5.095万余元。
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人民币10.3万元。
案例七:上海汉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侵犯“SHTEX”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上海汉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起,擅自委托湖州复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在加工生产的棉涤纶布商品上使用与图形注册商标“SHTEX”相近似的商标。期间,共委托生产了侵权棉涤纶布
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案例八:张运铭生产假冒“汇丽”地板案
案情:张运铭于2003年8月起,在上海市租借场地专门从事生产、加工假冒的“汇丽”地板。至案发,共查获其生产的标有“汇丽”注册商标的地板成品3344包,价值403316.51元。
处罚:上述商标侵权行为已涉嫌犯罪,工商部门于2005年8月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九:上海亿禹鞋材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假冒“YKK”拉链案
案情:上海亿禹鞋材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起,从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台湾协鸿企业有限公司(已被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查处)购进大量假冒“YKK”注册商标的拉链,再租借上海世贸商城商铺进行销售,从中赚取10%~15%的利润。在现场,工商部门查扣尚未销售的假冒“YKK”拉链2箱。
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尚未销售的侵权拉链两箱,并罚款人民币6.3万元。
案例十:东莞银辉玩具有限公司冒充注册商标案
案情:东莞银辉玩具有限公司的“多乐”、“TOLO”商标分别于2004年12月和2003年11月由国家工商总局受理注册申请,但至案发时尚未获准注册。但该公司于2004年12月起,在其销售的“多乐”、“TOLO”等玩具上擅自标注注册标记。至案发,已销售上述产品并获非法经营额198430.6元。
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对东莞银辉玩具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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