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韬护航中国企业海外商标维权获胜

发布时间:2019-08-24 18:04:15


  近日,欧盟内部协调局(OHMI)致函方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就我公司代理的关于“SINOTEX”商标异议案作出裁定结果。裁定我公司代理的中国纺织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作为诉求方(以下简称我方当事人)在本商标异议案中胜诉。

   案情简介

  波兰欧特进出口有限公司(EU-Trust Import & Eksport Corporation Sp.z.o.o)(以下简称对方当事人)于2005年在欧盟申请注册了“SINOTEX”商标(以下简称被异议商标),申请核准的商品第18类(皮具,箱包)、第24类(纺织品)和第25类(服装,鞋类),我公司认为该商标为不当注册,因为该商标涉及领域广泛,且具有很强的误导性,是中国纺织行业的英文简称。,责成我公司上报详情并出具法律意见。

  我公司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商标驳回相对理由和驳回绝对理由,对该案进行了分析并出具了相关意见。

  2007年5月我公司接受指派代理我方当事人就该案提出了诉求理由及证据,欧盟内部协调局受理该案后依照有关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站认为: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外个别主体顽固坚持知识产权标准双重化的思想,一方面指责中国企业不尊重知识产权,一方面却在利用不平衡发展的现状侵犯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这是不争的事实。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为避免诸如“王致和”、“吉利汽车”、“少林寺”等恶性海外抢注事件的发生,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中国企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需要最大限度的、积极的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