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自愿调解 PUMA长沙打假获赔
发布时间:2019-08-05 07:43:15
据长沙晚报10月10日报道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调解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长沙一商家赔偿拥有“PUMA”品牌的鲁道夫·达勒斯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16050元。
鲁道夫·达勒斯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向长沙市中院诉称:“PUMA”商标、“豹图形”商标和“PUMA及豹图形”商标为其独创并使用于运动衣、运动鞋、背包等商品上。大量的广告宣传,使之成为世界驰名的运动品牌。因此,一些商家大肆生产假冒产品或者销售侵权产品。长沙某公司销售的“PUMA低跟板鞋”使用了“PUMA”商标却没有得到授权,此行为侵犯了波马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过长沙市中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波马公司16050元。
鲁道夫·达勒斯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向长沙市中院诉称:“PUMA”商标、“豹图形”商标和“PUMA及豹图形”商标为其独创并使用于运动衣、运动鞋、背包等商品上。大量的广告宣传,使之成为世界驰名的运动品牌。因此,一些商家大肆生产假冒产品或者销售侵权产品。长沙某公司销售的“PUMA低跟板鞋”使用了“PUMA”商标却没有得到授权,此行为侵犯了波马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过长沙市中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波马公司16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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