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夏”商标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19-08-29 06:52:15


发行人与安徽亚夏未交叉使用“亚夏”商标的情况

  发行人与安徽亚夏虽然使用“亚夏”商标的名称、标示图案相同,但商标注册号和核定使用类别完全不同。

  亚夏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品牌轿车的销售,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3条第1款“本办法所称汽车品牌销售,是指汽车供应商或经其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从事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第3条第2款“汽车品牌经销商是指经汽车供应商授权、按汽车品牌销售方式从事汽车销售和服务活动的企业”。亚夏股份在品牌轿车销售中均使用汽车供应商的标识及注册商标。

  亚夏股份“亚夏”商标的使用主体主要系驾校、保险经纪、美容装潢等业务。

  安徽亚夏目前主营对外投资、咨询服务,机电、建材、百货零售等,“亚夏”商标的使用主体主要系小额贷款、贷款担保金融服务等业务。

  综上,亚夏股份与安徽亚夏的主营业务不同,“亚夏”商标的使用类别不同,不存在使用相同商标的情况。

  安徽亚夏关于未来使用“亚夏”注册商标的安排

  经履行双方决策程序后,安徽亚夏已与2011年5月9日与亚夏股份签署了《商标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安徽亚夏将其现拥有上述商标中的第1至28项全部无偿转让给亚夏股份。鉴于安徽亚夏现拥有商标中的第29至54项将在2011年的5月27日前全部到期,且该类商标均未在安徽亚夏和亚夏股份实际使用,因此,合同约定安徽亚夏在该类即将到期的商标到期后不再申请续展注册。在商标局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及相关商标到期不再申请续展注册后,安徽亚夏即丧失与“亚夏”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并停止使用上述商标。

  2011年5月10日安徽亚夏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交了上述商标转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