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就“三联”之争一审上诉<br>

发布时间:2020-01-13 02:44:15



  本报讯 “三联”商标争夺战仍在继续。7月7日,三联商社发布公告称,,。同时,三联商社表示,“三联”商标对公司的经营贡献有限,且即使被禁用,公司名称也无需改变。
据了解,该商标纠纷案双方已陆陆续续争执了两年多。2003年三联集团对三联商社的前身郑百文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时,承诺许可郑百文在家电零售领域无偿使用由三联集团注册的“三联”商标,并承诺其不再以任何方式从事家电零售业务。且三联集团与郑百文签订了一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该商标在有效注册期内授权郑百文无偿独占使用。

  但在2009年,郑百文公司更名为“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股股东更换为国美后,三联商社起诉三联集团,。

  今年6月下旬,,驳回三联商社的诉讼请求。接着,三联商社本月7日发布公告称,该判决仅为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且为一审判决,非生效判决,公司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