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达能之争升级“签名事件”成焦点
发布时间:2019-08-16 12:25:15
7月12日,上海,气温陡然间下降,阴云密布。
在上海希尔顿酒店,达能新闻发布会如期举行。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中国区主席秦鹏出人意料地没有出现在发布会现场,主席台上面对众多家媒体的是达能亚洲从未露过面的两个部门负责人和来自欧亚美三大洲的律师团。
“我们只是来告诉大家一个真相。”达能的律师如是开场,在此后的两个多小时内,他们在媒体的狂轰乱炸中按计划抖出了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
陈仲华浮出水面
达能亚洲一位部门负责人开场即提出了三点声明,一是娃哈哈商标在1996年根据合同规定就已转给了合资公司;二是在商标未过户之前的《商标许可合同》完全有效;三是国家商标局给宗庆后的“未予同意转让”的回函与“驳回申请”完全不能画等号。
达能发言人表示,在娃哈哈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裁定与达能合资公司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中止后,达能已经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反请求,要求“裁决娃哈哈集团立即履行”该《商标转让协议》。
此后,达能美国的律师陈东将此前调查的一些细节向众多记者公布,其中一项关于宗庆后伪造签名的消息尤为劲爆。
陈东在发布会现场透露,在达能将危害娃哈哈合资公司利益的诸多离岸公司实际控制人告上了美国法庭后,出现了一个很意外的事情:被告之一陈仲华,在四个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巢湖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新乡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合肥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成都娃哈哈昌盛有限公司)持股的荣辉投资公司法人代表,最近对达能表示,他对这个职位毫不知情,很多公司的签名也是伪造的。
据悉,今年4月,现居美国加州的陈仲华接到来自中国内地一些记者的电话时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成为了荣辉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因为在此之前他从未听说过荣辉投资公司,也不记得签署过任何与之有关的文件,更不知道他自己的名字被用作与荣辉投资公司有关的用途。他表示自己也从未听说过那四家娃哈哈非合资企业的名字。
今年7月6日,当达能的美国律师将中国工商部门有关三家娃哈哈非合资企业的资料给陈仲华审阅时,他表示他是第一次看到这些材料,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些企业。
在这些资料中多次出现似为陈仲华的签名,包括作为荣辉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陈证实他从未签署过那些文件,而那些文件上出现的荣辉投资公司的印章陈也从未见过,他也从未有过荣辉投资公司的印章。
“签名事件”来龙去脉
“陈仲华始终被蒙在鼓里,如今牵扯到了他以及他所属公司的利益,陈自然站出来说话了。”达能亚洲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陈仲华为此特地向达能方面出具了一份他自己的书面说明。
据了解,美籍华人陈仲华开了一家商业咨询公司,主要为美国的企业和中国的企业服务,在过去的日子里公司生意红火,在当地的知名度甚高。但受此次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法律诉讼牵扯,其在美国公司的信誉可能会受到影响。
达能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陈仲华最早在1995年与宗庆后相识,而当时宗庆后正在积极寻找外资进入,在此种情况下,他与宗庆后成立了一个合资公司,但成立数月之后,一直未能找到外资进入,公司便宣布解散。
2005年,陈仲华应杭州一些商业团体的邀请,在美国组织了一个企业考察团来到杭州,参观了很多的大企业,包括娃哈哈。当时杭州钢铁厂正在积极寻找外资进入,陈仲华准备介绍一家外资进入。宗庆后听了这个消息后,便提出主动合作,与陈仲华一起到香港以陈仲华的名义成立了中源国际投资公司和冠军工业公司,主要是为杭州钢铁厂引进外资,但最终这个项目没有结果。2006年初,身在美国的陈仲华要求宗庆后撤销此家公司,宗庆后让其签署了两份委托文件。
随后,宗庆后与女儿宗馥莉应纽约交易所的邀请去美国考察。此间,陈仲华负责接待,宗庆后告诉陈仲华,原先的两家公司已经取消。考察之后,由于宗庆后想通过投资动画片来推出娃哈哈的相关产品。陈仲华还介绍了美国的一些卡通娱乐公司负责人与宗庆后见面。
2007年4月,陈仲华在记者采访他时才突然得知自己是荣辉投资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且控股了四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但宗庆后对其称媒体报道不实。
2007年5月,陈仲华接到律师函,被告知自己已成为被告之一,他马上给宗庆后发了传真询问此事,但并未得到宗庆后的进一步答复。此后陈仲华开始与达能相关律师联系,多次见面,道出了事情的经过原委。
据陈仲华出具给达能的证词表明,许多有涉嫌伪造陈仲华签名的文件分别是在2006年8月10日和2007年1月4日签署的,但在陈仲华护照上中国口岸出入境盖章显示,那些日子里他并不在中国境内。
法律大战愈演愈烈
达能律师透露,目前达能准备在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针对娃哈哈的反请求,原因主要在于达能认为宗庆后所说大部分失实。
此前娃哈哈已开始采取行动。7月10日,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已经以“违反董事对公司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为由起诉达能方董事、达能中国区主席秦鹏。目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据悉,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是由娃哈哈集团和法国达能集团共同合资组建的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持股95%)与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持股5%)投资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双方此次的法律大战,专家们认为,仲裁相比法律诉讼而言并无太大的作用,更多的是在证明“谁对谁错”。因为仲裁是根据双方合同中的仲裁协议,到指定地点去仲裁,但仲裁大部分均是“民间组织”,其与诉讼的不同在于,仲裁是协议管辖,而诉讼则是强制管辖,而这个过程都相当漫长。
不过,也有法律专家提醒记者,在此次达能发布会上,达能相关律师并未就宗庆后妻女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如何违法“截留合资公司利润”本身提出诉讼证据,也没有对伪造签名的法律界定进行解释,以及由此可能对此案带来的影响。
有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某公司法人代表的伪造是否会动摇公司存在的合法性,还需要细节的确认。而一旦公司成立的合法性动摇,由它产生的利益将被视为违规。但是,这些判断又要依美国法律具体规定为据。
遗憾的是,记者试图联系身在美国的陈仲华,其原来使用的手机已经关机。记者又致电娃哈哈新闻发言人单启宁。单表示,娃哈哈将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一切用事实说话。”
背景资料
6月4日,达能集团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对两家公司及关联人员提起诉讼。两家公司分别是 Ever Maple Trading Ltd.和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而关联人员一是Ever Maple Trading Ltd.法人代表宗馥莉,另外一位为公司股东。根据达能的介绍,本次起诉内容主要是两项指控:故意侵犯预期商业利益和过失侵犯预期商业利益。除此之外,还包括不正当致富及不合法、不公平和欺骗性竞争等。 (叶文添)
在上海希尔顿酒店,达能新闻发布会如期举行。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中国区主席秦鹏出人意料地没有出现在发布会现场,主席台上面对众多家媒体的是达能亚洲从未露过面的两个部门负责人和来自欧亚美三大洲的律师团。
“我们只是来告诉大家一个真相。”达能的律师如是开场,在此后的两个多小时内,他们在媒体的狂轰乱炸中按计划抖出了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
陈仲华浮出水面
达能亚洲一位部门负责人开场即提出了三点声明,一是娃哈哈商标在1996年根据合同规定就已转给了合资公司;二是在商标未过户之前的《商标许可合同》完全有效;三是国家商标局给宗庆后的“未予同意转让”的回函与“驳回申请”完全不能画等号。
达能发言人表示,在娃哈哈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裁定与达能合资公司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中止后,达能已经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反请求,要求“裁决娃哈哈集团立即履行”该《商标转让协议》。
此后,达能美国的律师陈东将此前调查的一些细节向众多记者公布,其中一项关于宗庆后伪造签名的消息尤为劲爆。
陈东在发布会现场透露,在达能将危害娃哈哈合资公司利益的诸多离岸公司实际控制人告上了美国法庭后,出现了一个很意外的事情:被告之一陈仲华,在四个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巢湖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新乡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合肥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成都娃哈哈昌盛有限公司)持股的荣辉投资公司法人代表,最近对达能表示,他对这个职位毫不知情,很多公司的签名也是伪造的。
据悉,今年4月,现居美国加州的陈仲华接到来自中国内地一些记者的电话时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成为了荣辉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因为在此之前他从未听说过荣辉投资公司,也不记得签署过任何与之有关的文件,更不知道他自己的名字被用作与荣辉投资公司有关的用途。他表示自己也从未听说过那四家娃哈哈非合资企业的名字。
今年7月6日,当达能的美国律师将中国工商部门有关三家娃哈哈非合资企业的资料给陈仲华审阅时,他表示他是第一次看到这些材料,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些企业。
在这些资料中多次出现似为陈仲华的签名,包括作为荣辉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陈证实他从未签署过那些文件,而那些文件上出现的荣辉投资公司的印章陈也从未见过,他也从未有过荣辉投资公司的印章。
“签名事件”来龙去脉
“陈仲华始终被蒙在鼓里,如今牵扯到了他以及他所属公司的利益,陈自然站出来说话了。”达能亚洲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陈仲华为此特地向达能方面出具了一份他自己的书面说明。
据了解,美籍华人陈仲华开了一家商业咨询公司,主要为美国的企业和中国的企业服务,在过去的日子里公司生意红火,在当地的知名度甚高。但受此次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法律诉讼牵扯,其在美国公司的信誉可能会受到影响。
达能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陈仲华最早在1995年与宗庆后相识,而当时宗庆后正在积极寻找外资进入,在此种情况下,他与宗庆后成立了一个合资公司,但成立数月之后,一直未能找到外资进入,公司便宣布解散。
2005年,陈仲华应杭州一些商业团体的邀请,在美国组织了一个企业考察团来到杭州,参观了很多的大企业,包括娃哈哈。当时杭州钢铁厂正在积极寻找外资进入,陈仲华准备介绍一家外资进入。宗庆后听了这个消息后,便提出主动合作,与陈仲华一起到香港以陈仲华的名义成立了中源国际投资公司和冠军工业公司,主要是为杭州钢铁厂引进外资,但最终这个项目没有结果。2006年初,身在美国的陈仲华要求宗庆后撤销此家公司,宗庆后让其签署了两份委托文件。
随后,宗庆后与女儿宗馥莉应纽约交易所的邀请去美国考察。此间,陈仲华负责接待,宗庆后告诉陈仲华,原先的两家公司已经取消。考察之后,由于宗庆后想通过投资动画片来推出娃哈哈的相关产品。陈仲华还介绍了美国的一些卡通娱乐公司负责人与宗庆后见面。
2007年4月,陈仲华在记者采访他时才突然得知自己是荣辉投资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且控股了四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但宗庆后对其称媒体报道不实。
2007年5月,陈仲华接到律师函,被告知自己已成为被告之一,他马上给宗庆后发了传真询问此事,但并未得到宗庆后的进一步答复。此后陈仲华开始与达能相关律师联系,多次见面,道出了事情的经过原委。
据陈仲华出具给达能的证词表明,许多有涉嫌伪造陈仲华签名的文件分别是在2006年8月10日和2007年1月4日签署的,但在陈仲华护照上中国口岸出入境盖章显示,那些日子里他并不在中国境内。
法律大战愈演愈烈
达能律师透露,目前达能准备在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针对娃哈哈的反请求,原因主要在于达能认为宗庆后所说大部分失实。
此前娃哈哈已开始采取行动。7月10日,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已经以“违反董事对公司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为由起诉达能方董事、达能中国区主席秦鹏。目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据悉,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是由娃哈哈集团和法国达能集团共同合资组建的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持股95%)与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持股5%)投资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双方此次的法律大战,专家们认为,仲裁相比法律诉讼而言并无太大的作用,更多的是在证明“谁对谁错”。因为仲裁是根据双方合同中的仲裁协议,到指定地点去仲裁,但仲裁大部分均是“民间组织”,其与诉讼的不同在于,仲裁是协议管辖,而诉讼则是强制管辖,而这个过程都相当漫长。
不过,也有法律专家提醒记者,在此次达能发布会上,达能相关律师并未就宗庆后妻女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如何违法“截留合资公司利润”本身提出诉讼证据,也没有对伪造签名的法律界定进行解释,以及由此可能对此案带来的影响。
有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某公司法人代表的伪造是否会动摇公司存在的合法性,还需要细节的确认。而一旦公司成立的合法性动摇,由它产生的利益将被视为违规。但是,这些判断又要依美国法律具体规定为据。
遗憾的是,记者试图联系身在美国的陈仲华,其原来使用的手机已经关机。记者又致电娃哈哈新闻发言人单启宁。单表示,娃哈哈将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一切用事实说话。”
背景资料
6月4日,达能集团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对两家公司及关联人员提起诉讼。两家公司分别是 Ever Maple Trading Ltd.和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而关联人员一是Ever Maple Trading Ltd.法人代表宗馥莉,另外一位为公司股东。根据达能的介绍,本次起诉内容主要是两项指控:故意侵犯预期商业利益和过失侵犯预期商业利益。除此之外,还包括不正当致富及不合法、不公平和欺骗性竞争等。 (叶文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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