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寨”商标之争喜报频传
发布时间:2019-08-12 02:03:15
自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国家商标局裁定给湖北省国有罗田天堂寨林场的“天堂寨”旅游类(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第39类,下同)注册商标后,今年又传喜讯。2011年2月21日,天堂寨旅游协会在39类上申请注册的“天堂寨”商标,通过了国家商标局审核及法定的公告程序,获得注册,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包括运输;船只出租;游艇出租;公共汽车运输;停车场服务;观光旅游;安排游览;旅游安排;旅行预订;导游。这场持续数年之久的湖北、安徽“天堂寨”商标之争终以安徽的胜利告终。
“天堂寨”之争可谓一波三折,胜利的取得来之不易。天堂寨为大别山主峰,海拔1729.13米,位于安徽金寨县、湖北罗田县、英山县两省三县交界处。在天堂寨旅游资源开发中,起步最早、投入最大的是我们安徽金寨县,经过20多年的投入、宣传和经营,在华东地区已享有一定的知名度,被誉为“华东最后一片原始森林”,是我市乃至我省旅游服务中的一张靓丽的品牌。而“天堂寨”旅游商标却被湖北省罗田县抢先一步注册在旅游服务类上。08年11月,得知这一不利消息后,一时间安徽媒体竞相报道,所谓安徽痛失“天堂寨”之类的炒作比比皆是。安徽天堂寨风景区管委会以及安徽省内相关工商部门压力很大。当即,在省政府、六安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复审请求。在此后两年时间,为了不使我市的旅游名片旁落他人,并能顺利解决商标争议,、沟通、协调,,最终于去年六月盼来商评委作出的裁定,撤销国家商标局裁定给湖北省国有罗田天堂寨林场的“天堂寨”旅游类注册商标。“天堂寨”商标之争取得初步胜利。紧接着,,以天堂寨旅游协会的名义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注册“天堂寨”旅游服务商标的申请,并于2011年2月21日获准注册,经过三个月的公告期后于不久前天堂寨旅游协会正式拿到了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至此,“天堂寨”商标之争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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