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数十家茶企因商标问题卷入侵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1-22 17:40:15
厦门60多家制茶企业因为2件茶商品商标的在先注册共同卷入一场商标侵权纠纷案之中。日前,随着"岩韵"和"桐木关"等2件茶商品注册商标权,厦门茶叶市场波澜乍起。
作为上述注册商标相关权利处置人,.据悉,该65家企业因在其茶叶商品上使用了"桐木关"等文字字样,而被投诉人认为涉嫌对其商标权构成侵犯。目前该批次案件尚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周志坚此前亦曾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厦门鹭岩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岩公司)、厦门山国饮艺茶业有限公司、福建东方武夷茶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投诉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当地工商部门认定侵权成立并作出相关处罚后,.据悉,该案涉及的商标则为"岩韵".
据介绍,周志坚并非"岩韵"商标的原始注册人。"岩韵"商标原始申请人为福建省政和县岩韵粮食制品经营部,1998年10月该公司申请的第30类"岩韵"商标被核准注册,该商标核准使用商品为糖、茶等。2008年1月,该商标经商标转让程序受让至周志坚名下,历经续展现有效期截至2018年10月。
在诉鹭岩公司侵权一案中,周志坚诉称,未经许可,鹭岩公司擅自在其生产武夷岩茶系列产品名称和外包装上突出使用"岩韵大红袍"的商品名称及包装,是在借用"岩韵"商标的高知名度和高品牌价值来推销相关产品,是故意引起相关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据此请求厦门中院判令鹭岩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其经济损失30万元。
对于周志坚的起诉,鹭岩公司反应强烈。"对方是恶意诉讼。上次告我们3家企业,,这样的行为已经引起了公愤。周志坚先通过向工商部门投诉的方式拿到侵权认定处罚书,,显然是要以此来达到\''获利\''目的。这次我们企业决不会妥协。"鹭岩公司负责人张荣生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公司成立于1986年,使用的商标是"鹭岩",对于周志坚的此番起诉,该公司现已联合当地茶叶协会以及多家企业,对其"恶意"诉讼索赔坚决说"不"。
据了解,2011年6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鹭岩公司作出行政处罚9600元的罚款。同年5月,周志坚向厦门中院提起诉讼,,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万元。
对于周志坚的起诉,,其中包括《武夷山市茶叶局书面证明》、《厦门市茶叶协会书面证明》等,用以作为不侵权的抗辩理由。
鹭岩公司认为,"岩韵"为武夷岩茶的自然属性及独有特征,源自明清关于岩茶"岩骨花香"之说,"岩韵"之描述自古为茶行业所广泛使用。岩韵"作为表示武夷岩茶特点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并且"岩韵"使用在茶商品上,不具有商标的显着性。同时,该公司认为,在包装上使用的"岩韵大红袍"字样是合理正当使用,同时在包装上也标注了的"鹭岩"商标及企业名称等,因此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等。
据悉,周志坚对厦门山国饮艺茶业有限公司、福建东方武夷茶业有限公司的诉由与鹭岩公司相似,并且3方的答辩内容亦近似。
"岩韵"商标侵权纠纷之外,因使用"桐木关"文字而使福建60余家茶叶企业卷入商标侵权纠纷亦备受关注。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桐木关作为一地理名称系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地带,该地亦是"正山小种"红茶发源地。根据厦门茶叶行业协会有关人士称,当地企业将"桐木关"作为茶叶产品名称使用已有多年历史,此番遭遇侵权投诉"备感意外".
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联系到该事件另一当事人周志坚。据悉,此系列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本报将进行跟踪报道。
作为上述注册商标相关权利处置人,.据悉,该65家企业因在其茶叶商品上使用了"桐木关"等文字字样,而被投诉人认为涉嫌对其商标权构成侵犯。目前该批次案件尚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周志坚此前亦曾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厦门鹭岩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岩公司)、厦门山国饮艺茶业有限公司、福建东方武夷茶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投诉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当地工商部门认定侵权成立并作出相关处罚后,.据悉,该案涉及的商标则为"岩韵".
据介绍,周志坚并非"岩韵"商标的原始注册人。"岩韵"商标原始申请人为福建省政和县岩韵粮食制品经营部,1998年10月该公司申请的第30类"岩韵"商标被核准注册,该商标核准使用商品为糖、茶等。2008年1月,该商标经商标转让程序受让至周志坚名下,历经续展现有效期截至2018年10月。
在诉鹭岩公司侵权一案中,周志坚诉称,未经许可,鹭岩公司擅自在其生产武夷岩茶系列产品名称和外包装上突出使用"岩韵大红袍"的商品名称及包装,是在借用"岩韵"商标的高知名度和高品牌价值来推销相关产品,是故意引起相关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据此请求厦门中院判令鹭岩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其经济损失30万元。
对于周志坚的起诉,鹭岩公司反应强烈。"对方是恶意诉讼。上次告我们3家企业,,这样的行为已经引起了公愤。周志坚先通过向工商部门投诉的方式拿到侵权认定处罚书,,显然是要以此来达到\''获利\''目的。这次我们企业决不会妥协。"鹭岩公司负责人张荣生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公司成立于1986年,使用的商标是"鹭岩",对于周志坚的此番起诉,该公司现已联合当地茶叶协会以及多家企业,对其"恶意"诉讼索赔坚决说"不"。
据了解,2011年6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鹭岩公司作出行政处罚9600元的罚款。同年5月,周志坚向厦门中院提起诉讼,,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万元。
对于周志坚的起诉,,其中包括《武夷山市茶叶局书面证明》、《厦门市茶叶协会书面证明》等,用以作为不侵权的抗辩理由。
鹭岩公司认为,"岩韵"为武夷岩茶的自然属性及独有特征,源自明清关于岩茶"岩骨花香"之说,"岩韵"之描述自古为茶行业所广泛使用。岩韵"作为表示武夷岩茶特点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并且"岩韵"使用在茶商品上,不具有商标的显着性。同时,该公司认为,在包装上使用的"岩韵大红袍"字样是合理正当使用,同时在包装上也标注了的"鹭岩"商标及企业名称等,因此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等。
据悉,周志坚对厦门山国饮艺茶业有限公司、福建东方武夷茶业有限公司的诉由与鹭岩公司相似,并且3方的答辩内容亦近似。
"岩韵"商标侵权纠纷之外,因使用"桐木关"文字而使福建60余家茶叶企业卷入商标侵权纠纷亦备受关注。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桐木关作为一地理名称系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地带,该地亦是"正山小种"红茶发源地。根据厦门茶叶行业协会有关人士称,当地企业将"桐木关"作为茶叶产品名称使用已有多年历史,此番遭遇侵权投诉"备感意外".
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联系到该事件另一当事人周志坚。据悉,此系列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本报将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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