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收费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03 07:52:15
(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 一、,,。
备案费收费标准为每件备案人民币1000元。。
二、申请人提交备案申请后,,决定准予备案的,即发出缴款通知,,,。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备案号。
三、。
、支票等其他形式缴纳备案费。
四、,,已缴纳的备案费不予退还。
申请人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备案续展或变更,不需另行缴费;申请人在备案失效后重新提出备案申请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缴纳备案费。
五、,申请人应于1997年4月30日前根据本规定缴纳备案费;逾期未缴的,。
六、本规定自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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