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
发布时间:2020-07-02 02:56:15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3-6-24
执行日期:2003-6-24
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6月24日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废止《江苏省书刊、音像出版发行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江苏省书刊、音像出版发行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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