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

发布时间:2020-07-02 02:56:15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3-6-24

执行日期:2003-6-24

  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6月24日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废止《江苏省书刊、音像出版发行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江苏省书刊、音像出版发行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