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双月”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9 15:35:15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双月”行动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05 生效日期: 2006-09-05 发布部门: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文号: 沪城管执[2006]16号
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市城管总队: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十部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的通知》(扫黄打非办联[2006]26号)要求,以及“2006年反盗版百日行动视讯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的精神,结合本市城管执法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城管执法保护知识产权“双月”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06年9月1日至10月25日。
二、工作目标
加大对贩卖光碟、软件、图书等物品的各类占道无照设摊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做到重点区域基本消除相关违法行为,其他区域有效控制。
三、工作重点
一是保持对占道无照设摊行为的执法强度和管理力度,坚决取缔各类相关违法行为。
二是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各类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推动本区内正版音像制品经营示范街(地区)的创建工作。
四、重点区域范围
(一)南京路、淮海路、四川路、外滩、、徐家汇等商业区;
(二)公交站点、地铁口等交通集散地周边;
(三)大、中、小学校周边;
(四)领事馆、涉外宾馆(详见附件一)周边;
(五)区级主要商业街等各区排定的重点整治路段。
五、集中整治日
本次行动设定四个集中整治日,分别为:9月9日、9月19日,10月9日、10月19日。集中整治时间为当天的17:00时至19:00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管执法保护知识产权“双月”行动。这次行动是全国和上海“反盗版百日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年“扫黄打非”和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各城管执法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排摸本辖区内重点地段,明确目标,同时要精心组织整治工作,根据本区“扫黄打非”工作安排进行综合治理,做到不留死角。(各区排定的重点整治路段请于9月7日前报市局执法处)。
(二)开展联动,加强巡查
双月行动期间,是全国“反盗版百日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在此期间,要加大和文化执法、工商、公安部门的联系,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争取形成打击该类违法行为的较大行动声势。
同时,各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巡查频率,并结合群众投诉举报的情况,及时清理取缔违法销售盗版制品的游商、地摊,要注意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与加强日常执法工作结合起来。
(三)加强宣传,注重沟通。
行动期间,各单位要注意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反盗版斗争。要采取告知、发宣传单等措施,宣传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意义,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盗版制品。
行动中,各单位要及时和本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市城管总队要加强对本次行动的检查以及知识产权类群众投诉的督办工作。
请各单位在9月10日、9月20日,10月10日、10月20日分别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执法数据表报市局执法处;10月31日前将“双月”行动的工作总结报市局执法处。
各单位在行动中收缴的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要分类登记造册,保护知识产权双月行动结束后,市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全市集中统一销毁活动。
联系人:陈建滨 联系电话:62473288—1531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六年九月五日
发布文号: 沪城管执[2006]16号
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市城管总队: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十部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的通知》(扫黄打非办联[2006]26号)要求,以及“2006年反盗版百日行动视讯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的精神,结合本市城管执法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城管执法保护知识产权“双月”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06年9月1日至10月25日。
二、工作目标
加大对贩卖光碟、软件、图书等物品的各类占道无照设摊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做到重点区域基本消除相关违法行为,其他区域有效控制。
三、工作重点
一是保持对占道无照设摊行为的执法强度和管理力度,坚决取缔各类相关违法行为。
二是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各类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推动本区内正版音像制品经营示范街(地区)的创建工作。
四、重点区域范围
(一)南京路、淮海路、四川路、外滩、、徐家汇等商业区;
(二)公交站点、地铁口等交通集散地周边;
(三)大、中、小学校周边;
(四)领事馆、涉外宾馆(详见附件一)周边;
(五)区级主要商业街等各区排定的重点整治路段。
五、集中整治日
本次行动设定四个集中整治日,分别为:9月9日、9月19日,10月9日、10月19日。集中整治时间为当天的17:00时至19:00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管执法保护知识产权“双月”行动。这次行动是全国和上海“反盗版百日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年“扫黄打非”和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各城管执法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排摸本辖区内重点地段,明确目标,同时要精心组织整治工作,根据本区“扫黄打非”工作安排进行综合治理,做到不留死角。(各区排定的重点整治路段请于9月7日前报市局执法处)。
(二)开展联动,加强巡查
双月行动期间,是全国“反盗版百日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在此期间,要加大和文化执法、工商、公安部门的联系,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争取形成打击该类违法行为的较大行动声势。
同时,各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巡查频率,并结合群众投诉举报的情况,及时清理取缔违法销售盗版制品的游商、地摊,要注意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与加强日常执法工作结合起来。
(三)加强宣传,注重沟通。
行动期间,各单位要注意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反盗版斗争。要采取告知、发宣传单等措施,宣传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意义,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盗版制品。
行动中,各单位要及时和本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市城管总队要加强对本次行动的检查以及知识产权类群众投诉的督办工作。
请各单位在9月10日、9月20日,10月10日、10月20日分别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执法数据表报市局执法处;10月31日前将“双月”行动的工作总结报市局执法处。
各单位在行动中收缴的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要分类登记造册,保护知识产权双月行动结束后,市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全市集中统一销毁活动。
联系人:陈建滨 联系电话:62473288—1531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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