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09 04:34:15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实施意见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7 生效日期: 2005-08-27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加快“大通关”建设的指示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
,,、联网核查和企业网上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统一的信息平台。,深化实施“大通关”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电子口岸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口岸环境,增强口岸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有利于宁波进一步确立全省对外开放龙头和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地位,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主要目标和总体思路
  ()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3年努力,建成具有标准性、实用性、可靠性的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在全市“大通关”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支持作用。争取重点业务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口岸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开发取得重大进展;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经济活动主体之间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信息平台运作的相关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服务海运、陆运、空运和多式联运,与国际接轨的政务性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一次输入、多次使用,一个窗口、全面查询,一套系统、分类服务,一处修改、全线更新,一次交费、全程通关。
  (二)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按照严密、高效、科学、安全的整体要求,遵循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原则,充分发挥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在推进口岸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建设、规范经济秩序、降低贸易成本、提高通关通检效率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三、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建设统一的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以整合宁波海关公共信息服务网和宁波港EDI中心为基础,促进中国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在地方延伸,加快建设统一的宁波电子口岸信息平台。该平台由内网和外网构成。平台外网为面向社会、面向公众的服务专网。它通过一点接入方式,与中国电子口岸、宁波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外网联接,实现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共享。
  (二)开发一批重点应用项目。以需求为导向,抓紧开发一批重点应用项目。具体包括:建立网上订舱服务;提供船期实时查询;实施检验检疫通关单与海关联网核查,实现一单两报;开展出口退税预申报服务;实现进口电子提货单联网服务;建立船勤统一申报机制;实现危险品网上申报;开发和建立标准化电子单证体系;整合仓储、堆场、车队信息资源,为货主提供“一条龙”集疏运服务。
  (三)整合政务信息资源。落实中国电子口岸重点业务系统在宁波电子口岸的延伸服务。整合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查验部门对进出口货物、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在申报、、查验、征税(收费)、出证、放行等环节的政务信息,实现互联互通。根据平台操作特点,积极探索改革现有作业方式,调整优化通关、,简化企业操作。拓展电子把关和电子服务范围,扩大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与国税、外管、交通、外经贸、工商、财政、质监等部门的联接,实现外贸生产经营企业资格审定、税收征退、外汇核销、许可证管理等公共服务协调审核把关。
  (四)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高度重视安全防护,保证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加强对信息平台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与管理,逐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和应用管理,建立数据备份。
  (五)完善平台标准化体系。逐步制定和完善地方电子口岸有关标准与规范。抓紧制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网络安全的执行标准,。

  四、加快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协调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市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我市电子口岸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子口岸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电子口岸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和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协同对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立科学的审议和评估机制。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将原宁波波特国际物流信息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电子口岸物流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口岸公司),作为宁波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开发建设的运营实体。市电子口岸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电子口岸公司在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和应用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市信息化管理部门在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标准化体系和安全规范制定等方面提供帮助指导,积极推荐我市软件企业参与电子口岸有关项目开发,充分利用市数据中心资源,为平台提供优良的网络环境支撑服务。
  (三)规范试点,稳步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各项目的推广应用,必须紧密结合口岸实际,由易到难,由简到繁,以点带面,逐项推进。项目推广前应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搞好试点、测试和示范;推广中要及时解决项目在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保证建设,落实资金。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作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由政府牵头建设,不以赢利为目的,其建设和运行所需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五、加速形成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工作合力
  (一)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参与整合,认真研究业务系统整合实施方案与支持措施。按照统一要求,抓紧调整,逐步规范。今后口岸新建业务系统,原则上要利用统一的电子口岸信息平台。
,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列入试点,尽早开展相关业务。
  (三)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方便企业入网和网上办事的工作机制,以企业需要不需要、拥护不拥护、方便不方便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让企业从中获益得实惠,又要做好宣传、培训和示范工作,使宁波电子口岸在服务企业和促进经济发展两方面相得益彰。
  (四)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联网建设,加快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市科技园区及宁波海空港通关中心的联网协作和支持服务。
  (五)加快信息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有利于宁波电子口岸健康发展的扶持、奖励政策。市发展改革、信息化、科技管理等部门要为平台建设优先申报我市物流、信息化、软件产业、科技等基金,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信息化试点及有关国家项目基金。

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