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商务厅关于印发《商务厅关于在全区商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31 18:01:15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文号: 宁商(法规)发[2006]255号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商法发[2006]214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06]3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商务厅关于在全区商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商务厅关于在全区商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区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的通知》(商法发[2006]214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06]31号)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厅“一、三、一、一、一”工作目标,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宁夏”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构建平安宁夏、和谐宁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以“法治宁夏”建设为载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全区“十一五”规划同步实施,通过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我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区商务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我区商务系统依法管理、服务社会和法制建设的水平,为我区商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和促进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原则是: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区“十一五”规划目标和我区商务中心工作,按照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安排和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和谐宁夏建设,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商务法律知识,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三)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新任务,根据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针对性。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商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普法对象与主要任务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是:商务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商务行业协会,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重点是各商务主管部门处级以上干部和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学习宣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宪法,牢固树宪法的权威,提高商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商务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商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学习宣传流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商务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知识的了解。以“法治宁夏”建设为契机,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商务干部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大力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对外宣传,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学习宣传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国际经贸规则。学习和运用国际经贸规则,是实施互利共赢对外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提高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继续学习宣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四)坚持普法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着力推进我区商务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流通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证地方立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盐业、报废汽车、成品油、美容美发、再生资源、酒类、典当、拍卖、寄卖、屠宰、特殊商品市场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骗退税、逃套汇、倒卖配额许可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抵制低价竟销、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三、组织领导
自治区商务厅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区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研究、决定“五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黑良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法正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厅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五五”普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是“五五”普法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商务企业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组织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和表彰奖励工作。
厅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从实际出发,配合商务厅组织实施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制定本单位或本地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部署安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活动。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商务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解决普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五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四、工作安排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商务厅制定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召开动员大会。厅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本地区“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2006年8月15日前厅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将“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和“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报自治区商务厅“五五”普法办公室备案,并告知普法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根据本规划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本规划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的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自治区商务厅将对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对厅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商务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全区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商务厅组织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推动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商务系统各单位在实施“五五”普法过程中,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好“五五” 普法工作,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要大力推进我区商务立法工作,为我区商务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商务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学习培训的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
(三)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讲座、脱产培训、年度普法考试、年终考核等形式,加强对商务系统公务员的法制教育。要健全和完善公务员普法学习登记制度,建立公务员普法学习登记卡,将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公务员普法学习考核结合起来,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努力培养商务系统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商务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格实行执法资格证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提高依照法律行使权力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开展全区商务系统普法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活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商务厅普法办要加强对市县商务法律队伍建设的指导,努力培养形成一支具备法律、财务、外贸、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安全专门知识的人才队伍。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商务网、电子显示屏、板报、橱窗和答题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与商务工作相关的法规及配套文件,宣传世贸知识,使干部职工及时地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制宣传效果。进一步创新商务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商务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五)加强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要积极向社会宣传商务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商务管理和对企业服务的全过程,促进商务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和法律法规生效日等时机,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六)坚持普法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把商务立法、执法、监督检查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扩大社会公众对商务立法工作的参与,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社会行动。
发布文号: 宁商(法规)发[2006]255号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商法发[2006]214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06]3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商务厅关于在全区商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商务厅关于在全区商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区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的通知》(商法发[2006]214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06]31号)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厅“一、三、一、一、一”工作目标,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宁夏”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构建平安宁夏、和谐宁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以“法治宁夏”建设为载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全区“十一五”规划同步实施,通过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我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区商务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我区商务系统依法管理、服务社会和法制建设的水平,为我区商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和促进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原则是: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区“十一五”规划目标和我区商务中心工作,按照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安排和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和谐宁夏建设,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商务法律知识,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三)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新任务,根据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针对性。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商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普法对象与主要任务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是:商务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商务行业协会,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重点是各商务主管部门处级以上干部和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学习宣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宪法,牢固树宪法的权威,提高商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商务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商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学习宣传流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商务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知识的了解。以“法治宁夏”建设为契机,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商务干部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大力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对外宣传,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学习宣传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国际经贸规则。学习和运用国际经贸规则,是实施互利共赢对外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提高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继续学习宣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四)坚持普法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着力推进我区商务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流通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证地方立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盐业、报废汽车、成品油、美容美发、再生资源、酒类、典当、拍卖、寄卖、屠宰、特殊商品市场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骗退税、逃套汇、倒卖配额许可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抵制低价竟销、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三、组织领导
自治区商务厅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区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研究、决定“五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黑良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法正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厅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五五”普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是“五五”普法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商务企业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组织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和表彰奖励工作。
厅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从实际出发,配合商务厅组织实施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制定本单位或本地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部署安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活动。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商务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解决普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五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四、工作安排
全区商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商务厅制定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召开动员大会。厅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本地区“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2006年8月15日前厅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将“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和“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报自治区商务厅“五五”普法办公室备案,并告知普法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根据本规划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本规划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的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自治区商务厅将对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对厅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商务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全区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商务厅组织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推动全区商务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商务系统各单位在实施“五五”普法过程中,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好“五五” 普法工作,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要大力推进我区商务立法工作,为我区商务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商务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学习培训的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
(三)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讲座、脱产培训、年度普法考试、年终考核等形式,加强对商务系统公务员的法制教育。要健全和完善公务员普法学习登记制度,建立公务员普法学习登记卡,将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公务员普法学习考核结合起来,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努力培养商务系统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商务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格实行执法资格证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提高依照法律行使权力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开展全区商务系统普法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活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商务厅普法办要加强对市县商务法律队伍建设的指导,努力培养形成一支具备法律、财务、外贸、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安全专门知识的人才队伍。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商务网、电子显示屏、板报、橱窗和答题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与商务工作相关的法规及配套文件,宣传世贸知识,使干部职工及时地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制宣传效果。进一步创新商务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商务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五)加强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要积极向社会宣传商务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商务管理和对企业服务的全过程,促进商务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和法律法规生效日等时机,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六)坚持普法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把商务立法、执法、监督检查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扩大社会公众对商务立法工作的参与,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社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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