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0 21:36:15
发布部门: 辽宁省科技厅
发布文号:
各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若干规定的通知》(辽政发[2006]10号)精神,鼓励企业开展自主科技创新,根据《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发[2009]37号),决定开展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以下简称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被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经相关程序审定后优先列入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现将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认定。申请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取得的有效的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的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的中国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产品具有自主品牌。
(四)产品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五)产品技术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
(六)产品质量可靠。通过省以上质监部门有资质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省以上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七)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
二、申请认定自主创新产品的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二)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若属中外合资,应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
(三)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产品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权益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四)产品检测报告,或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五)产品采用标准证明。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环保达标证明及产品创新程度与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有效证明。
三、凡申请认定自主创新产品的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并附所需材料;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条件对企业上报的产品及其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对各市上报的产品,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价,对符合条件的产品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颁发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证书,有效期三年。
开展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是在新形势下我省出台的又一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自主创新产品快速走入市场并得到国家政策支持的新举措,对提升企业知名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并迅速得到社会认可意义重大。请各市科技局积极组织所在市企业踊跃申报,并请你们依据《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条款认真审核、把关,把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具体要求如下:
1.《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每个产品一式五份,表格可在辽宁科技信息网(www.lninfo.gov.cn)上下载;
2.其它五个方面的附件或证明材料按(二)到(六)的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装订册首页为附件目录,不要采用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封面均采用普通纸质材料。
3.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0日
联系人:汪 伦 张 昱
电 话; 23983410 23983408
辽宁省科技厅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产品名称/型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申报地区 市 地区代码
申请单位地址(含邮编)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制
二○○九年八月
产品类别
技术领域
行业领域
属于现行《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序号及目录
上年度产品经济效益
产品销售量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产品投放市场时间
实现利税(万元)
产品出口量
产品出口创汇
(万美元)
产品市场占有率
(同类产品排名位次)
国际市场:
全国市场:
省内市场:
产品主要用户及评价
1、
2、
3、
产品功能及用途
项目来源
□国家计划 □部门计划 □省计划 □市计划 □自行开发
技术来源(1)
□国外技术 □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技术 □自有技术
技术来源(2)
□863计划项目 □攻关计划项目 □高技术研究项目
□创新基金项目 □火炬计划项目 □星火计划项目 □其它
产品开发形式
□合作开发 □独立开发 □引进消化吸收 □其它
技术权益
1、本单位独立开发,拥有技术全部所有权
2、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开发,联合拥有技术所有权
3、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开发,本单位拥有技术全部所有权
4、由外单位技术转让,本单位拥有技术全部所有权
5、由外单位技术许可,本单位拥有技术使用权,但无所有权
6、本单位与技术所有者或持有者协议合作生产
7、其它
关于技术权益的简要说明:
技术创新水平
知识产权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掌握核心技术 □突破关键技术
创新性
□首创 □重大改进 □替代进口
先进性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成熟度
□产品样机(样品) □小批量生产 □批量(规模)生产
鉴定日期
组织鉴定单位
产品采标情况
□国际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 □国家标准 □部颁标准
□企业标准
产品具体执行标准:
知识产权拥有情况(包括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含申报国际专利情况)
类别
名称
批准时间
批准号
产品获奖情况
关于技术创新水平的简要说明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产品测试结果说明
企
业
状
况
企 业 经 济 类 型(含股比构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上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情况
总资产(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上缴税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万元)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研发机构情况
通过质量标准认证情况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主导、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企业法人代表承诺:特此声明在此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及附件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日期: 盖章:
市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发布文号:
各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若干规定的通知》(辽政发[2006]10号)精神,鼓励企业开展自主科技创新,根据《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发[2009]37号),决定开展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以下简称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被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经相关程序审定后优先列入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现将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认定。申请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取得的有效的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的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的中国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产品具有自主品牌。
(四)产品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五)产品技术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
(六)产品质量可靠。通过省以上质监部门有资质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省以上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七)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
二、申请认定自主创新产品的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二)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若属中外合资,应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
(三)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产品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权益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四)产品检测报告,或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五)产品采用标准证明。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环保达标证明及产品创新程度与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有效证明。
三、凡申请认定自主创新产品的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并附所需材料;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条件对企业上报的产品及其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对各市上报的产品,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价,对符合条件的产品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部门颁发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证书,有效期三年。
开展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是在新形势下我省出台的又一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自主创新产品快速走入市场并得到国家政策支持的新举措,对提升企业知名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并迅速得到社会认可意义重大。请各市科技局积极组织所在市企业踊跃申报,并请你们依据《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条款认真审核、把关,把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具体要求如下:
1.《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每个产品一式五份,表格可在辽宁科技信息网(www.lninfo.gov.cn)上下载;
2.其它五个方面的附件或证明材料按(二)到(六)的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装订册首页为附件目录,不要采用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封面均采用普通纸质材料。
3.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0日
联系人:汪 伦 张 昱
电 话; 23983410 23983408
辽宁省科技厅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辽宁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产品名称/型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申报地区 市 地区代码
申请单位地址(含邮编)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制
二○○九年八月
- 自主创新产品主要情况
产品类别
技术领域
行业领域
属于现行《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序号及目录
上年度产品经济效益
产品销售量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产品投放市场时间
实现利税(万元)
产品出口量
产品出口创汇
(万美元)
产品市场占有率
(同类产品排名位次)
国际市场:
全国市场:
省内市场:
产品主要用户及评价
1、
2、
3、
产品功能及用途
项目来源
□国家计划 □部门计划 □省计划 □市计划 □自行开发
技术来源(1)
□国外技术 □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技术 □自有技术
技术来源(2)
□863计划项目 □攻关计划项目 □高技术研究项目
□创新基金项目 □火炬计划项目 □星火计划项目 □其它
产品开发形式
□合作开发 □独立开发 □引进消化吸收 □其它
技术权益
1、本单位独立开发,拥有技术全部所有权
2、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开发,联合拥有技术所有权
3、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开发,本单位拥有技术全部所有权
4、由外单位技术转让,本单位拥有技术全部所有权
5、由外单位技术许可,本单位拥有技术使用权,但无所有权
6、本单位与技术所有者或持有者协议合作生产
7、其它
关于技术权益的简要说明:
技术创新水平
知识产权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掌握核心技术 □突破关键技术
创新性
□首创 □重大改进 □替代进口
先进性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成熟度
□产品样机(样品) □小批量生产 □批量(规模)生产
鉴定日期
组织鉴定单位
产品采标情况
□国际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 □国家标准 □部颁标准
□企业标准
产品具体执行标准:
知识产权拥有情况(包括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含申报国际专利情况)
类别
名称
批准时间
批准号
产品获奖情况
关于技术创新水平的简要说明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产品测试结果说明
-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企
业
状
况
企 业 经 济 类 型(含股比构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 是 □ 否
- 国家级高新区 □省级高新区
上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情况
总资产(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上缴税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万元)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研发机构情况
通过质量标准认证情况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主导、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企业法人代表承诺:特此声明在此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及附件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日期: 盖章:
市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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