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22:20:15


发文单位: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乌海政办字[2005]117号

发布日期:2005-12-28

执行日期:2005-12-28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抵制软件盗版行为,现就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意义

开展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带头维护软件著作权,既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树立政府威信,,建立公正、廉洁、高效政府的基本条件。同时,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还是履行国际承诺,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客观要求。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对于振兴我国软件产业,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带动社会各界使用正版软件意义重大。各区政府和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抵制软件盗版行为对于维护软件市场秩序、促进高科技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清理盗版软件工作,不购买、使用盗版软件,凡使用盗版软件的,要一律更换。

二、狠抓落实,依法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使用正版软件要在清理盗版软件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06年3月)。各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报《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自查表》。自查的主要内容是:本单位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所使用的软件是否经软件著作权合法授权。自查结束后,各区、。

(二)换装正版软件和培训阶段(2006年6月-8月)。各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正版软件,并应实行政府采购。各单位要认真核实需要换装正版软件的数量,在经费落实后,将通用软件需求计划报各区政府,实行政府采购。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软件版权等知识的培训。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9月)。、换装使用软件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对在自查和检查验收中发现的盗版软件,坚决依法予以销毁。

打击软件盗版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市信息办要为各单位使用正版通用软件提供产品目录,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比,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组织企业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提供相关的服务,各单位对达到固定资产价格标准的软件,要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市信息化办要依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推进软件正版化的责任

为认真抓好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区要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要明确各自职责,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不作为,发现问题不研究、不解决,导致正版化工作延误或受到损失和影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今后对购买和使用盗版软件的单位,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同时,要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本单位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知识产权、抵制软件盗版行为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附件:

'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调查表(略)

二00五年十二月月二十八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