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出台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8-26 20:11:15
2月28日,中国(江苏)援助中心出台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该办法规定,举报人详细提供被举报人的违法事实、线索和部分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相符的,给予700元至1000元的奖励;提供违法行为的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的,给予400元至700元的奖励;仅为怀疑或推测性举报,经查证与事实结论相符或基本相符的,给予100元至400元的奖励。另外,举报信息对查处知识产权案件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批准,可以不受第一款最高奖励金额限制。
举报人检举、揭发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有具体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属于江苏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范围;未经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受理。:拨打举报投诉热线025-12330;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投诉;发送电子邮件至sos@jsip.gov.cn;;。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单位)的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不提供上述信息的,视为放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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