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下列部门规章》的命令
发布时间:2019-08-03 06:06: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下列部门规章》的命令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2001]第16号
经决定下列部门规章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1.中国专利局第十四号公告(1986年5月6日)
2.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1987年12月18日)
3.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规定(1989年4月19日)
4.专利收费标准(1985年1月19日)
5.关于申请费的补充规定(1986年2月5日)
6.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1992年8月18日)
7..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补充规定(1992年10月10日)
8.
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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