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7号)
发布时间:2019-08-26 09: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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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7月1日起,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对象的范围依照自同日起实行的修改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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