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19 16:28:15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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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纲领性文件,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的重大部署。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省战略
  (1)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科技进步已成为国家强盛的决定性因素。 ,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是确保辽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是实现辽宁第二次创业宏伟目标的必然抉择,是重振辽宁雄风的必由之路。科教兴省战略的实施,必将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工作重点转移进一步深化和向更高阶段发展,必将使辽宁的生产力产生新的飞跃。
  (2)科教兴省是指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辽宁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省人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辽宁的繁荣振兴。
,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必须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各路科技大军,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和按照“两高一深”方向加速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加强科技攻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必须面向21世纪,加强科学研究,壮大科技实力,搞好技术储备和造就宏大的跨世纪人才队伍;必须面向世界,扩大科技对外开放,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世界先进技术和科技人才,尽快缩短我省科技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必须坚持研究开发和群众性科技活动相结合,研究开发与科技普及、推广相结合,科技与教育相结合,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迅速增强我省综合经济实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3)到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的奋斗目标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科技和经济的有机结合,实现科技生产力的新解放和大发展。
  在高科技研究和工农业技术开发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科技进步在全省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份额由目前的37.6%提高到5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目前的8%左右提高到15%以上。石化、冶金、电子、机械四个支柱产业的综合技术水平达到国际80年代末的水平;骨干企业达到国际90年代初水平;重点产品60%以上达到国际80年代末水平,30%达到国际90年代先进水平。
  搞好三个国家级、三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并以此为基础,初步建立起以沈大高速公路为纽带的辽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和沈阳东陵农业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初具规模,逐步成为支柱产业。
  培养一批跨世纪的优秀科技人才,造就一支宏大的、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提高高层次科研、工程技术、经营管理人员比例。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和装备先进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依靠科技进步,加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4)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科技进步。以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实现农村经济“三化”(专业化、产业化、集约化)和“三增”(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实力增强、财政增长)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农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认真实施“丰收计划”、“星火计划”、“燎原计划”和《辽宁省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计划》,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切实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以重点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为依托,建立和完善农业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发体系。围绕农作物和畜禽新品种选育、中低产田改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增产增效技术等开展科技攻关,使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农业方面的应用,以及对农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突破。到2000年,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推出100个左右。对现有品种普遍更新更换1至2次,良种覆盖率达到90%。加快沈阳东陵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建设步伐,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建成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示范基地。各级政府对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实验要给予重点支持。
  (5)大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乡(镇)各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重点完善县(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技术服务站。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由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做好稳定农业科技队伍工作。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有偿技术服务。鼓励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创办经济实体,增加收入,壮大经济实力。支持农村科技人员和农民建立各种形式的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和研究所,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推广服务网络。继续组织农业科研单位、高等学校等搞好大面积农业技术集团承包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建立科技示范基点,抓好农业先进技术的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各级政府设立农业技术推广奖,对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取得显著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把农业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和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有机结合起来。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对有技术、有贡献的农民授予相应的农民专业技术职称。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收入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先征税后由财政返还的办法,返还的资金专项用于技术推广。
  (6)提高乡镇企业技术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乡镇企业要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与国内外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联合协作,采纳高新技术,开发名牌产品。通过实施星火计划等措施,加快上水平、上规模、上档次的步伐,再造一批规模大、效益高、创汇多的新型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建立和发展一批星火计划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加速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三、坚持“两高一深”的方向,加速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
  (7)加速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必须坚持“两高一深”的方向。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技术改造要坚持高起点,采用高新技术,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产品开展科技攻关,解决一批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具有共性、关键性和基础性的技术难题。跟踪世界先进水平,集中力量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和产业,重点开发和推广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和节能降耗等共性技术。省政府将对工艺极为落后,污染十分严重的企业、车间或生产部位采取强制性措施,增提技术开发、改造费用或加收污染罚款。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要吸收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专家参加。继续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强我省与中国科学院及国家重点高等学校的科技合作。
  老企业改造,必须坚持择优扶强,突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加速石化、冶金、电子、机械四大支柱产业的技术改造,建设一批骨干企业,开发一批重点产品,并以此带动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等行业的改造调整。要把改革、改造、改组结合起来,通过资源合理配置和资产优化组合,形成一批以资产为纽带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大企业集团。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为重点,通过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加强合资合作、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要认真研究和用好用足国家给予辽宁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的各项优惠政策。
  (8)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教要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抓好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工业性实验基地、重大装备国产化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中小企业要依托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建立技术开发部,增强自主开发能力。推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先进技术。激励企业广泛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现代管理手段,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从其创造的新增效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
  (9)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是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必须促进其快速发展。
  加强高新技术研究工作。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我省科技实力、产业调整方向和世界高科技发展趋势,围绕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以及生物技术、新材料、精细化工、高效节能与环保、海洋技术、航空与航天工程等技术领域,组织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中的精干科技力量,确定重点课题,开展基础性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抢占某些领域技术制高点。掌握一批拥有知识产权,对全省经济有重大作用的关键技术,为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奠定基础。
  (10)建设和发展一批高新技术支柱产业。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水平高、牵动性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开发一批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一批产值在亿元、几十亿元以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逐步建成以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等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实现高新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
  (11)加强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步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积极吸引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以及科技人员到开发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吸引国外大企业、大财团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办合资或独资企业,成片开发土地,建立“科技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要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使企业在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和市场运营方面与国际接轨。
  要加强开发区建设的领导和管理,赋予开发区管委会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财政、金融、工商、土地、税务等部门要做好保障和服务工作。开发区要做好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注重建设和发展有优势、有特色的科技产业。提高科学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开发区立法和配套政策,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12)制定优惠政策,扶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参照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做法,由省、市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对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的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经省有关部门认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开发高新的技术产品的投资项目,优先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自筹资金用于高新技术开发的项目,征用土地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3)民营科技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支持和鼓励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制定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解决民营科技企业在贷款、产权、科研立项、技术职称评定、科技人员出国、出口自营权等方面的问题,保护民营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新创办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民营科技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民营科技企业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技术性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繁荣发展技术市场
  (14)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要注意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和实用性。科研开发部门必须从科研开发立项起,就注意生产应用和市场需要,从经济建设的重点难点中选课题。要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吸纳科技成果和采用先进技术的内在动力,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企业求生存、求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的根本出路。
  各级政府要做好宏观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有效服务。要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科技、经济发展计划,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大的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要下功夫做好转化工作,尽快形成一定经济规模和批量生产能力的新兴产业。
  (15)加强中试及工业性试验基地建设。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建中间试验基地或者联合进行中间试验。充分发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推广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的作用,建立科技成果数据库及信息网络,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间试验、工业性实验的重大项目要纳入基本建设计划、技术改造计划和科技计划。中试基地建设经有关部门批准免征土地出让金。中试产品在试销的1至3年内,经批准企业所得税可采取先征收,后由财政返还的办法予以照顾。
  (16)省、市要建立成果转化基金。企业要从生产发展基金、固定资产折旧、新产品增值税返还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购买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开办技术交易保险业务,保护交易各方利益。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法规建设。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有贡献的人员,从新增效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17)按照“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发展繁荣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充分发挥城乡技术、人才、信息中介机构和交易场所的作用,培养壮大技术纪纪人队伍。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常设技术市场,开展定时、定点的大型技术交易活动。积极探索科技信息发布、样品展示洽谈、技术成果拍卖、委托开发等多种交易形式。加强技术市场基础条件建设,使国内外信息的搜集、储存、加工和传递手续现代化,尽快实现全省技术信息网络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和法制建设,确保技术交易健康、公平、依法有序地运行。

  六、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
  (18)大力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的行动方案和有关政策。依靠科技进步,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搞好本溪等重点工业城市的环境治理和东部山区等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抓好小流域治理等一批示范工程。在有条件的城市建立科技引导社会发展的综合试验示范区。
  (19)充分发挥我省科技优势,在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组织重点项目攻关。提高新医药、中医药和医疗器械研究开发水平,加强计划生育、重大疾病诊断和防治技术的研究,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环境保护,积极开展治理污染的组合技术和综合利用研究,大力开发推广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等技术。加强国土资源、海洋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研究,搞好海洋生物、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海水利用、海洋能源开发的技术储备,加快建设“海上辽宁”步伐。
  要加强防灾、抗灾、减灾、社会安全、城市建设、劳动保护、文化和体育等领域的科技工作。

  七、深化改革,建立新型科技体制,提高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水平
  (20)要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调整科技系统的组织结构,分流人才。打破条块分割的科技管理体制,对重复设置的科研机构,实行转、并、撤,并精减非科技人员,多渠道分流人才,从体制上解决科技力量分散,机构重复设置,科技与经济脱节的状况。力争到本世纪末,。
  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结构调整、人才分流方案和实施步骤,试点先行,积极稳妥地推进。
  (21)要在对现有独立科研机构的地位和科研能力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稳住少数重点科研机构和重点研究室,从事基础性研究、有关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活动。其研究经费、事业费以及科研条件以政府支持为主。要建立科学的科研院所管理制度,使其成为享有充分自主权、实行科学管理的独立法人。
  (22)放开、搞活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机构,使其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与经济结合。有的可直接进入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有的可通过自身发展科技产业、兼并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或参股、控股、合建等方式转型为科技企业或企业集团;有的可与设计、工程单位联合组成成套技术工程承包公司;有的可办成新兴第三产业或行业技术开发中心;有的也可以其他形式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道路。这些机构运行要以市场机制为主,除按竞争机制承担政府下达的研究开发任务外,主要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活动。经过一个时期的扶持和发展,绝大多数要逐步由事业法人转变成企业法人。
  (23)人才分流要与结构调整同步进行。开辟多条分流渠道,引导科技人员创办技术经济实体、科技咨询产业、民营科技企业。允许科技人员通过调离、辞职、业余兼职等方式向各类企业以及能发挥自己专长的地方流动。
  (24)对科研机构给予政策扶持。科研机构在本院(所)内新建科研用房、中试车间、兴办产业用地,免征土地出让金;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经同级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免征国有资产占用费。对其在发展科技产业中的基本建设投资、流动资金等贷款要优于一般企业。
  科技结构调整要有一个过渡时期。“九五”期间,对放开的科研机构可保留原机构名称,继续享受国家和省对科研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在由事业法人向企业法人转变过程中,对其应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通过财政返回的办法给予照顾,允许农业科研机构经营自己培育的种子、苗木、畜禽等良种,与现有同类经营公司享受同等待遇。
  (25)加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是保持和发展我省科技优势,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的基础和源泉。要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组织科研人员开展具有我省优势的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增加技术储备和发展后劲,争取在某些领域保持国内领先水平,有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各级政府确定研究开发项目要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重大科技攻关的经费,在省、市科技三项经费中要占有一定比例。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科研条件,建立和发展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注意发挥国家设在我省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承担我省的科技攻关课题,参与辽宁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支持他们联合、兼并我省企业,其产权可以划拨、收买、租赁或入股。鼓励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结合,重视软科学研究及应用。
  (26)加强科技法制建设,保护知识产权。,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各种法规。抓紧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投入、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及科技基金管理等地方法规,形成完善的科技法律法规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查办侵权、盗版等大案要案,切实保护知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

  八、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提高全民科技文化素质
  (27)加速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在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作用的同时,要着眼于21世纪,培养造就年轻的跨世纪的科技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高水平的、梯次结构合理的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专家队伍。
  根据我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目前科技队伍的实际情况,从现在开始要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领域以及石化、冶金、电子、机械四大支柱产业所涉及的学科和专业,选拔培养一批学术和工程技术带头人,并物色一批后备人选。高等学校要调整专业结构,抓紧高新技术和重点专业人才的培养。要从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青年科技人员,进行重点培养。有的要派到国外去进修,有的让他们承担重大科研和工程技术任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要注意造就一批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较高管理经营才能、能率领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科技实业家。注意发挥离退休科技人员的作用。
  (28)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每年都为他们办几件实事,对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要给予重奖。采取多种方式逐年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我省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博士生导师,从今年开始享受干诊待遇。省政府对在我省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月增发1000元生活津贴。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博士后和留学人员公寓,吸引博士后和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员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指标限制。要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优秀科技人员的拼搏精神,宣传他们的工作成就,树立科学家、技术专家崇高的社会形象,使科技工作成为受人尊敬、令人羡慕的职业,造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29)提高全省人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是科技进步的基础。。有条件的市、县要建立科技馆等科普场所。科技、宣传、教育等部门以及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 ,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舆论工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大力普及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增强全民的科技意识和依靠科技进步治愚、治穷、致富的能力。积极开展科技月、科技周、科普之冬等活动,引导人们用科学战胜迷信,把生产、生活导入文明、科学的轨道。广大科技人员要率先垂范,为全省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九、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
  (30)增加科技投入是加速科技进步的基本保让。要采取有力措施,调整投资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贷款为支撑,吸引外资和社会集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到2000年我省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要达到1.5%。
  (31)切实增加各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全省财政的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到“九五”计划末期达到3%。省本级财政科技拨款要占省本级财政支出的7%以上,省本级科技三项费用不低于省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4%。科学事业费的增长幅度应高于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的增长幅度。
  计划部门要注重安排科研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并逐年增加。
  各级政府、各部门在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费中,要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解决相应的科技问题。
  (32)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使其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企业技术开发经费的投入不低于销售总额的1%,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
  (33)要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拓宽融资渠道,增加科技贷款规模。政策性银行要开设科技开发贷款专项科目,商业性银行要扩大科技贷款规模,保证科技贷款顺利落实。
  “九五”期间国家核定下达给我省的利用外资指标、一般中短期贷款指标、省技术改造专项基金,这三项指标中用于安排高新技术项目的比例都应不低于20%。
  (34)随着科技投入的增加,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逐步建立农业研究开发、成果转化、高新技术开发、跨世纪人才培养等专项基金。
  建立辽宁省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高风险、高经济效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提供风险担保。

  十、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35)要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吸引国外、境外的大学、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来我省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结合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围绕发展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引进技术、资金、人才和管理科学。鼓励我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研究开发、开展技术进出口贸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可向国家申请外贸自营权。简化科技人员出国手续,为他们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出国进修、短期访问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36)在省市科技计划中,增设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逐步建立和扩大国际科技合作基金,用以资助国际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和学术交流、出国研修等活动。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充实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吸引留居海外的科技人员归国工作及以各种方式为我省科技与经济发展做贡献。

  十一、加强党和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37)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实施科教兴省是新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神圣职责,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党政一把手要抓好科学技术工作,认真履行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职责。省、市、县各级政府要有一位主要领导干部分管科技工作,并注意发挥科技副县(区)长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门会议,讨论研究科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施问题。建立科技进步考核制度,并把推进科技进步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要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经过专家论证再做决策,这要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坚持下去,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38)为了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决策和综合协调工作,成立省科技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科技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科技工作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委,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科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要切实加强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设,充实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力量,充分发挥科技职能部门的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党的基层组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投身到科教兴省的伟大实践中来,在科教兴省中施展才智,建功立业。
、学术团体和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以及新闻媒介在科教兴省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掀起科教兴省的热潮。
  各级党委和政府, ,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把科教兴省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