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影视法制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9-08-06 13:56:15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 广发办字(2001)1459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广电总局、,就加强广播影视法制建设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探索建立广播影视政策法律新体系。要紧密围绕广播影视改革与发展的主题,探索和构建宪法为根本,以广播电视法和电影法为主干,法规、规章、政策相互配套,协调统一,集立法科学、普法广泛、执法从严、违法必究为一体的,符合国家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符合广播影视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符合改革发展总体目标的广播影视政策法律新体系。加快推进广播影视法制化进程,更好地发挥法制建设对广播影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保障、促进、指导和规范作用。

  二、紧密结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进程,。包括制定出台广播影视集团化改革、融资体制改革、多媒体兼营和跨地区经营、高新技术应用、“走出去工程”、电影发行放映机制改革、节目制作和发行行业准入制度、视频点播试点和管理、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管理、播音员主持人和制片人出品人持证上岗制度等一系列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

  三、根据广播影视业的特点和加强管理的需要,在总结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将有关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通过法律程序转为法规、规章。针对管理工作中急需规范和调整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抓好《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的修订和《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有线广播电视频道审批管理办法》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完善,并适时上升为行政法规;针对数字化、网络化等高新技术发展对广播影视管理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原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适时起草《电视剧管理条例》、《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规定》、《视频点播节目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

  四、借鉴国外保护民族文化和社会安全的立法经验,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建立促进中国广播影视发展的保护性屏障。适时调研起草广播电视法和电影法,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广播电影电视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得到切实的充实和完善,提高广播影视法规层次和效力,更好地依法促进和保障广播影视业的改革开放、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民文化权利。同时要严格执行《立法法》,修改《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完善立法程序,增强立法的规划性和预测性,进一步加强法规意见回复、立法解释和法规规章的备案、清理、编纂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合广播影视系统实际,全面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有关法律。建立规范、完备的广播影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监督检查广播影视系统内知识产权法律的实施情况;做好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作品标准化合同的推广和应用;做好与相关部门、系统内及涉外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问题的协调;,提高广播影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

  六、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肃法纪、准确执法。要切实履行管理和执法职责,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做好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并积极推进广播影视系统政务公开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有关制度和措施,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努力建设良好的广播影视管理秩序。

  七、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法规规章全面准确地实施。要进一步健全广播影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制等有关执法监督的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全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交流,提高广播影视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能力、工作质量和水平。

  八、努力增强法制意识,加强广播影视法律服务和法律指导。要积极开展广播影视系统内的法律服务与咨询工作;要由专门的人员对部门的重大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等进行法律审核、把关;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聘请法律顾问;法制工作部门要在广播影视建章立制和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中,当好决策前的参谋助手,做好决策中的服务把关,管好决策后的监督检查。

  九、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队伍和法制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要做好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与考核,加强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管理;法制工作要做到有思路、有目标、有规划、有措施、有机构、有专人、有经费;要明确法制工作的具体部门,配备懂业务的专职人员,明确分管领导,给予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的支持;要拓宽法制干部培训渠道,下大力气培养、造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精的德才兼备的广播影视法制工作队伍。

  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德治国,,学习宣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和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全面增强广播影视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宣传、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广播影视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