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6 17:53:15
很多人为了牟取私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煤矸石,造成林地大量毁坏。那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如何认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如何认定
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认定主观条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耕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处罚措施: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
1、《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湿地等,只要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都可以构成本罪。
3、刑法和司法解释中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和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才构成犯罪,这里所指的“大量”应当认为在“数量较大”的范围之内,因此只要达到“数量较大”既可视为是“大量”毁坏。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这里需要说清楚的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都是与土地管理有关的犯罪,但是两者是不同的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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