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9 18:27:15
国知发管字〔2009〕195号
关于举办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城市知识产权局,、直属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专利工作交流站,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示范创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单位:
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快速提升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于2009年11月12日至16日举办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的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过去两年,,在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各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及全社会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和积极配合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范围内成功组织主办了两届中国专利周,有力地推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推动了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和企业的发展,中国专利周成为支持各地创新型省市建设和整体推进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促进机制和落实机制。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战略性资源,在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竞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实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成效显著。去年11月和今年3月,,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知识产权战略”。面对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必须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市场,深入推进专利技术的展示、交易、转移、转化工作,大力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进程。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举办中国专利周活动。
二、参与范围和活动组织
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的参与范围为全国各省区市。
本届中国专利周设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并设立组委会秘书处。确定广州市作为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的主会场活动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第三届中国专利周主会场(广州)活动,深圳、佛山、东莞市人民政府协办。由中国专利周组委会秘书处、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专利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办中国专利周主会场活动等工作,包括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实施工作座谈会、主会场开闭幕式等活动。
各有关知识产权局要按照“精心策划、突出重点、认真筹备、务求实效”的原则,大力配合,开展好中国专利周的活动。要充分认识到办好中国专利周是新形势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要按照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和主题精神,从战略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办好本区域专利周活动作为新时期推动本区域知识产权市场快速发展,促进创新型省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策划好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本届中国专利周主要由有关省区市依托所在地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及全社会相关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形成一个“异地同时、聚零为整、组织高效、参与便利、资源节约、切实有效、服务创新”的中国专利周整体活动。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围绕中国专利周主题,确定本区域专利周活动主题。在策划本区域专利周活动方案时,要充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充分体现特色性、公益性和专业性,努力使该活动低投入、高效益。同时,要注重体现活动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依托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和相关单位重点组织好现场专利展示交易专题活动,开展好网上专利展示交易及围绕专利展示交易进行的一系列其他相关特色活动和专题公益服务活动。
三、筹备工作安排
请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及相关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安排好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以转发本通知,切实加强所在地区专利周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把专利周活动办成在本地区具有更大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作用的重要活动,以促进创新型省市建设。、直属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参照本通知,开展本系统专利周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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