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 09:15:15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关于同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复函》(国知发管函字〔2008〕79号),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指导开展试点工作。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国内创新型园区”目标,推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组织保障、政策措施和社会服务体系,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加快知识产权实施转化和产业化,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推动开发区电子信息、光电、精密机械和现代服务业四大高新技术支柱产业可持续发展,增强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知识产权申请质量和数量明显提升。到2010年,发明专利占年专利申请量的30%,申请国外专利数量有突破性增长。电子信息、光电、精密机械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知识产权拥有量占开发区拥有总量的70%。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数量年增长率分别达到20%、30%和30%以上。各项知识产权产出考核指标进入国家级开发区先进行列。

(二)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推进产学研结合,共同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实施率达到80%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数2008年达到20项,以后每年年均递增20%,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300亿元。

(三)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部署,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各功能园区80%以上的规模型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适应开发区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

(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10年培训各类人员4000人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全员知识产权普及率达80%以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成立开发区直属、职能完备的“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功能园区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形成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统一管理的政府协调管理机制。重点确定2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实施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和机构建设,落实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经费,实行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推进开发区内80%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工作机制。

(二)发展知识产权经济。利用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江苏(龙腾)平板显示研究院等平台,加快知识产权创造、转移、扩散和实施。发挥昆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华东市场接入中心等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的优势,推动技术与资本结合,孵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在中小企业发展园中建立专利成果转化区,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采取“政府出资、企业应用”模式,在光电、精密机械两大支柱行业中建立专利信息库,并在此基础上尽快建立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和网络平台,为相关企业提供国内外专利技术专项服务,推动企业将制造优势转变为知识产权创造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