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3 18:00:15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四日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提高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结合示范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的实践以及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宗旨,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为中心任务,全面提升杨凌示范区持续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努力把杨凌示范区建设成为国家农业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提升示范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运用能力、保护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应用转化体系、执法保护体系、管理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将杨凌示范区建设成为我国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高地;探索出一条具有农业特色的、知识产权诸要素多方联动的工作模式,为我国西部地区和国家农业知识产权工作提供示范和借鉴。

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园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植物新品种权、版权登记以及其他知识产权要素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实现突破性增长。

2.知识产权对园区经济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现有基础上增长60%,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达到40%。

3.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工作体系得到完善。90%以上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完善;园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执法力度得到加大;建立和完善适应示范区自身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

4.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培养一支100名左右熟悉企业研发和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用型和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培养一支100名左右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和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队伍;培养一支100名左右懂技术、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保护的队伍,以逐步适应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杨凌农业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设立杨凌农业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该中心实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陕西省政府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陕西省政府从项目立项等方面予以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工作业务等方面予以指导、支持。力争到2010年将该中心建成“服务陕西、辐射西部、面向全国”的农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二)加强中国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软硬件设备和配套设施以及专利信息方面加大对中国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使之成为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