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17:42:15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同意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复函》(国知发管函字〔2007〕232号),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试点工作。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以下简称“试点园区”)的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指导方针,以促进自主创新为主线,以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为基础,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为着力点,以加强区域知识产权管理为中心环节,努力建成知识产权体系较为完善的,拥有大批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及新能源等五大高新技术支柱产业又好有快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提升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争取在三年内,全面提高高新区及区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促进技术创新的运行机制;加强专利信息系统和服务系统的建设,逐步建立高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全过程,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将高新区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强、运用效果显著、保护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健全的一流园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着力在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建立和完善园区专利、商标、软件等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与企业上下协调互动、有效提升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核心竞争力、适应园区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业务培训、交流与研讨机制,逐步培养出一批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性人才,提高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整体水平。

(二)建立和完善园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加大对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的支持力度,将金融、经贸、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挂钩,知识产权作为科研人员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作为投资立项、经费资助、项目贷款、政策扶持、绩效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和依据。设立园区的科技创新奖,重点奖励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知识产权申请量及知识产权产业化方面业绩突出的企业。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及新材料及新能源等园区五大支柱产业领域的专利技术成果。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意义的“专利群”,并以此为基础,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定及修订,形成一批专利、商标、标准相互融合的知名品牌,提高园区核心竞争力,促进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