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7 04:56: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版权主管部门、商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营造良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维护计算机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推动软件自主创新,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具体要求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二、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三、操作系统软件提供者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计算机生产企业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通过制定预装软件价格和服务条款,使计算机生产、销售企业能够以优惠的价格和良好的服务获得授权。 四、。 五、、操作系统软件的预装数量。不按时上报、虚假上报和拒不上报的,,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布。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版权主管部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商业主管部门举报预装盗版软件的行为,版权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七、计算机行业协会、软件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和宣传,积极倡导和督促计算机生产者、销售者和有关软件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切实做好正版软件保护工作。 特此通知。
最新资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02-29 0
-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08-02 2
-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十严禁”的通知
08-20 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关于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2-20 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薄膜晶体管显示器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08-23 0
-
08-2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