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链接《伤城》案有新转机:二审双方达调解
发布时间:2019-08-10 17:53:15
优度:在明知、应知《伤城》有合法权利人的情况下仍然提供下载,其行为的性质极为恶劣。
2006年12月22日,由香港影星梁朝伟、金城武领衔主演的《伤城》正式公映,票房一路飘红。12月28日,优度公司和中影寰亚音像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寰亚)、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博纳)签订了影片《伤城》网络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优度公司以60万元的高额版权费用取得《伤城》影片的网络传播权和收益权,为保证影片档期内的票房不受影响,优度公司将在公映一个月后才有权将《伤城》在自己网站上线。优度公司计划影片在网上的单次下载费用为人民币2元。
然而令优度公司始料不及的是,2007年1月,迅雷网(www.xunlei.com)上已经赫然出现了《伤城》的搜索链接服务。1月4日,《伤城》在迅雷网站的搜索次数高达59808次,总下载量惊人地达到520869次。优度公司随即向迅雷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迅雷网停止侵权,迅雷迟迟没有回音,此后迅雷网仍然“链接”着《伤城》的免费下载。6月21日,。
迅雷:我们只是提供了搜索和链接服务,并没有实施侵权。
被告迅雷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提供《伤城》的视频文件供他人下载的是被链接的第三方网站,迅雷网只是提供了搜索和链接服务,本身并没有侵犯原告的网络传播权。即使迅雷删除了这些链接,公众仍然可以通过直接登录那些被链接的网站而获得该《伤城》的视频文件。所以,本案的影片传播行为只是发生在用户与第三方网站之间。
另外,被告对“律师函”的真实性也表示了强烈的怀疑,“我们只收到过一份对方律师事务所发出的特快专递EMS,但里面没有原告所称的律师函,没有内容。
“链接”也有一个“度”
“不是说搜索链接就侵权了,”原告律师在法庭上争辩,迅雷的情况与一般搜索不同,它属于“深度链接”,所有的服务都是围绕资源下载,网页上有“热门电影TOP50”,还专门设置了评论栏,显示“是枪版的,来我这下,是DVD版”、“画面太模糊,有高清晰版的吗”、“大家放心下吧,是真的”等评论性文字,而且还有对下载速度的评价,并链接了电影海报图片,对影片内容进行简介。“被告所进行的编辑内容,完全表明了它‘主动参与’影片的侵权行为。”
且迅雷所链接的第三人网站清晰地写明 “所有电影免费下载,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测试之用,请于24小时内删除。勿将下载的免费电影用于商业用途,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与本站无关。”如此明确侵权的下载资源,迅雷公司竟然视而不见,优度公司表示非常寒心。
迅雷公司并不认同这种说法,“第三方网站提供影片作品下载的行为是否得到权利人的授权是一种非公开信息,我们没有能力也没有法定义务去一一查证。”
从对抗到握手
,被告立足于为全球互联网提供最好的多媒体下载服务,其对链接下载影视作品合法性的注意义务应当高于一般搜索引擎。从涉案影片链接设置的内容上看,被告网站特别进行了相关编辑行为,在对第三方网站链接的过程中,被告实施了“嵌入式框架技术”,使第三方网站的内容直接为被告所用。
第三方网站的“本站声明”清楚表明该网站提供涉案影片的侵权性质,而其页面顶端、页面尾部显示“迅雷电影下载网”等字样,由此说明,该网站与被告网站之间存在联系。被告应当了解影视作品网络传播的商业规则,特别是涉案影片当时还在影院公映的档期之中,甚至本案原告作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受让人根据合约在当时都不能将影片上传网络。
综合考量上述事实,,而且对此行为在主观上存有过错。据此,,被告迅雷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优度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0元。
宣判后,迅雷公司提起了上诉。在二审中,优度公司与迅雷公司出现了新转机,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了网络版权业务合作关系,,上海优度不再追究深圳迅雷的法律责任,案件受理费由深圳迅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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